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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28日 · 可入境台灣罐頭需符合以下標準: 1.包裝之容器(如金屬、滅菌袋「Retort Pouch」、塑膠或積層複合等容器)應完全密閉。 2.該商品經高溫處理及可常溫下保存。 3.不可含有防腐劑。 4.應含有適當量湯汁唯一不可入境台灣之罐頭

  2. 2024年1月2日 · 入境藥品限制. 藥品超額申報規定1.錠狀膠囊狀食品非處方西藥一般處方西藥 須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 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許可證並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後可攜入2.管制處方西藥 須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 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入境出境中華民國聲明書並於出入境時向海關申報。 3.中藥 填寫 貨品輸入同意書申請書 ,向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申請輸入許可證,並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後可攜入。

  3. 2023年8月30日 · 藥品類. 民眾入境時攜帶自用藥物之相關規定可參閱下列表格. 菸酒類. 每位年滿20歲 (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酒之年齡限制調整為18歲惟攜帶菸的年齡仍維持20歲) 之成年旅客,可攜帶菸酒產品數量規定如下。 以下數量包含旅客隨身及不隨身行李內之所有菸酒產品 (包含免稅商店購得、機上購得、國外購得、自國內攜出再攜回之菸酒產品等)...

  4.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四條附表: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農產品菸酒大陸地區土產自用藥物環境用藥限量表修正草案名稱及規定對照表.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 . 說明: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合於本表品目範圍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之限額者,准免稅免辦輸入許可證放行,如超過前開限額而未逾本辦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之限額者,其超過部分仍應依規定稅放。 二、入境旅客攜帶本表物品,超過其限量或逾本辦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之限額者,應依本辦法第17條規定辦理。 三、入境旅客攜帶本表物品,如屬應施檢疫品目範圍者,仍應依各該輸入規定辦理。 1.

  5. 2023年8月4日 · 入境攜帶藥品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 入境台灣可攜帶多少維他命? 可參考 表列自用藥物,旅客以攜帶6種為限,除各級管制藥品及公告禁止使用之保育物種者,應依法處理外,其他自用藥物,其成分未含各級管制藥品者,其限量比照表列每種2瓶(盒)為限,合計以不超過6種為原則。 藥物列表查詢. 攜帶非處方藥/食品非供販售規定:且符合下列2情形時,免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 一、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每種至多12瓶 (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 (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 二、一般食品供個人自用時,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 8類生活用品屬醫療器材,這數量免申請.

  6. 2023年8月3日 · 管制藥品需攜帶醫師開立之處方箋 (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若屬第1級至第3級管制藥品可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檢附聲明書及醫師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向食藥署提出申請開立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出入境中華民國聲明書」。 出國前,可查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 http://www.boca.gov.tw ﹞/旅外安全/旅外安全資訊,瞭解入境當地國是否有特殊規定,以免誤觸入境國法律。 中藥: 中藥材每種至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 中藥製劑 (藥品):每種12瓶(盒),惟總數不得逾36瓶(盒)。 法源參考: >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 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及第2項。 醫療器材.

  7. 一、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 攜帶自用之藥物,不得供非自 用之用途。 二、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 攜帶之管制藥品,須憑醫療院 所之醫師處方箋(或出具之證 明文件),並以治療其本人疾 病者為限,其攜帶量不得超過 該醫師處方箋(或出具之證明 文件),且以六個月用量為 限。 三、藥品成分含保育類物種者, 應先取得主管機關(農委會) 同意始可攜帶入境。 四、回航船員或航空器服務人 員,其攜帶自用藥品進口,不 具有醫師處方箋或出具之證明 文件,其攜帶數量不得超過表 訂限量之二分之一。 五、我國以處方藥管理之藥品, 如國外係以非處方藥管理者適 用非處方藥之限量規定。 六、本表所定之產品種類:瓶 (盒、罐、條、支、包、袋) 等均以「原包裝」為限。

  8. 2023年8月2日 · 旅客攜帶藥品入境注意! | 發布日期:2023-08-02 | 更新日期2023-08-02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 (Tifsan) 疫情解封出國觀光成為國人休閒渡假選擇之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提醒國人返國入境旅客攜帶藥品需注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限量規定屬於非處方藥者每種至多十二瓶 (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 (盒、罐、條、支)為限。 而攜帶處方藥入境的旅客,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 (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二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 (或證明文件)者,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

  9. 2023年1月25日 · 攜帶管制藥品入出境要注意. | 發布日期:2023-01-25 | 更新日期2023-01-25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署管制藥品組 (Tifsan) 隨著疫情趨緩各國邊境解封民眾出國觀光旅遊或經商日趨頻繁但各國對旅客攜帶藥品入境的管理法規不同國人攜帶自用管制藥品出國如未符合入境國之規定有可能違法受罰食品藥物管理署 (下稱食藥署)提醒攜帶出入境之自用藥品中如有管制藥品建議隨身備有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或處方箋影本等證明資料以利通關檢查。 國人如於國外就醫後,因治療所需攜帶管制藥品回國,必須依照我國海關入境報關須知,僅以治療本人疾病為限,須憑當地醫療院所的證明,攜帶量不超過該醫療證明的處方量,且藥品應隨身攜帶,不可以郵寄或快遞等方式寄送。

  10.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旅客攜帶藥品入境注意! 資料來源: 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 112-08-02. 更新時間: 112-08-02. 疫情解封出國觀光成為國人休閒渡假選擇之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下稱食藥署)提醒國人返國入境旅客攜帶藥品需注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限量規定屬於非處方藥者每種至多十二瓶 (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 (盒、罐、條、支)為限。 而攜帶處方藥入境的旅客,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 (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二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 (或證明文件)者,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