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環保署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發布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 6 大面向規範並計劃 2023 年起各便利商店須有至少 5% 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此措施進一步推動臺灣淘汰一次性飲料杯為消費者提供更環保的選項。 這項進展可回溯至 2022 年 7 月 5 綠色和平針對 7 月 1 日上路的減塑新政策 提出建議 。 由於政府提供的資源太少、缺乏配套措施與安全衛生指引,使業者一時間難以落實,因此綠色和平提出五大方針,建議:

  2. 環保署核定版. 一、 法規內容. 1.為什麼要推動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政策? 說明: 為減少塑膠衍生之環境污染,以及為減少一次性塑膠製品造成的環境衝擊,引導業者提供循環服務培養民眾養 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生活習慣,環保署重新檢視既 有一次用飲料杯管制措施,逐步推動相關管制措施引入 可行替代措施及加強宣導,以期從源頭減少一次性塑膠產 品使用。 2.法源依據? 說明: 廢棄物清理法第 21 條規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有嚴重污染環境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公告禁用或限制 製造、輸入、販賣、使用」,依該法條規定之授權,本署 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 3.實施時間? 說明:

  3. 2022年11月22日 · 為從源頭減少塑膠的使用2022年4月環保署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針對所有一次性塑膠杯提出管制政策逐步推行限用塑膠杯之後民眾到以下五種商家外帶飲料商家都不得提供一次性塑膠杯」: 飲料店指從事茶咖啡或冷熱飲等飲料販售或調理供應顧客飲用的行業像是茶飲店咖啡店冷熱飲店及夜市攤商等連鎖飲料店 :如星巴克、路易莎、連鎖手搖店等,以連鎖型態經營的茶飲店、咖啡店、冷熱飲店及攤商。 連鎖便利商店 :包含小七、全家、萊爾富等,以連鎖型態經營,從事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等便利性商品及服務性商品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的商店。 連鎖速食店 :連鎖型態經營、從事便利性速食品的行業,如麥當勞、肯德基等未來也將不得提供一次性飲料杯。

  4. 2022年7月27日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制定的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於2022年7月1日正式上路針對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超市手搖飲業者等使用一次性飲料杯的通路提出管制除了規定自備飲料杯至少要有5元的折扣此外連鎖超商和速食業的循環杯服務也要求在20232025年逐年增加5%10%15%的門市覆蓋率達到一次性飲料杯15%18%25的減量率。 法案自2021年12月22日預告,2022年4月27日正式公告、7月1日上路,有業者反應5元回饋擠壓成本,尤其是2023年將實施的循環杯機制,在應對執行上有很大的難度。 再者,雖然環保政策躍進,但消費市場老早習慣的消費模式,在法令上路之後就能因此帶動消費者真正減用一次性飲料杯嗎?

  5. 為減少一次性塑膠產品除現行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連鎖超級市場依據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原本就不得提供塑膠杯外另配合聯合國環境大會111年3月2日宣示規劃於2024年擬定塑膠減量公約並參照現行對免洗餐具管制方式考量各地限制使用對象特性及區域條件等差異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於113年12月31日前提報飲料店限用包括發泡未發泡之石化基塑膠生物基塑膠及生物可分解塑膠等各式一次用塑膠飲料杯實施日期。 在法規尚未正式生效前,環保署提醒業者應儘速配合法規的公告實施期程,做好因應措施,調整結帳系統,並建立方便易用且符合食安規範的循環杯借用系統,透過鼓勵消費者自備及循環杯借用,響應全民綠生活。

  6. 其他人也問了

  7. 鑑於國際減塑趨勢及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生產與廢棄處理對環境的衝擊環保署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限制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如保麗龍材質之一次用飲料杯另地方可因地制宜由直轄市、 ()市政府提報實施日期限制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材質之一次用飲料杯並規定管制對象販售現場裝填飲料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環保杯至少應有5元價差。 此外,要求管制對象應有一定比例門市提供免費的飲料杯借用服務,並逐年增加比例。

  8. 所謂循環杯也稱外借杯」),即是 業者提供可重複使用的杯子給消費者盛裝飲品外帶 ,用完之後在一定時間內歸還至特定回收點即可(例如連鎖門市)。 用過的杯子將交由專業廠商清洗待下一次重複使用過程中不會使用塑膠杯或紙杯消費者也享有隨手購買飲料的便利全家便利商店在2022年3月底推出循環杯服務響應綠色和平的呼籲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環保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