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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1月25日 · 其次,由於依照您所述即使採四周變形工時制度,醫院仍強制要求周六必須配合加班4小時,這部分仍可參採本題前述(一)和(二)的說明,如果沒有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仍屬違法,如果您有正當理由拒絕加班仍被強制加班也同樣屬於違法。. (一) 承前 ...

  2. 2015年8月17日 · close. 邱羽凡律師 & 蔡晴羽律師 (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勞工小玫詢問:我之前遭公司非法解僱,打贏訴訟復職後不到半年又突然被公司以勞基法11條第2款即公司虧損為由再次資遣,並於告知當下即要求隔日不用上班,本人於隔日寄發存證信函,言明並無去職之意,並已向勞工局申請調解,想請問: 由於公司未上市櫃及公開發行,而雇主也未提供說明,我要如何知道公司是否真有虧損? 若能看到公司財報,並發現不實時,若欲再次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請教建議的訴訟策略應為何? 可以申請訴訟抶助嗎? 諮詢意見: 針對雇主有非法解僱之時,您目前的處理是否合宜,即「本人於隔日寄發存證,言明並無去職之意,並已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就是否以及如何進行復職訴訟之部分,提供意見如下:

  3. 2011年7月13日 · 勞委會調查全有70萬人被雇主A走加班費,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今(13)日表示,即日起到年底將針對7大行業、1萬家企業展開「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本週公布首波公司企業名單。

  4. 2014年4月20日 · 一、首先,此處的調職涉及工作地點的變動,原則上應經過勞工的同意,如果勞工不同意而離職時,得否請求資遣費應視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6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之規定. (一)內政部之解釋認為雇主調職如不 ...

  5. 2013年10月8日 · 新聞轉載自:http://0rz.tw/ll1ex. 【陳嘉恩╱台北報導】血汗企業僱主將面臨重罰!. 過去各地勞工局針對超時加班裁罰多採「一案一罰」,查到多名勞工連續多個月違法加班也僅罰一次,引發質疑。. 勞委會近日發布解釋函,認為法令規定的加班周期只要違法一次即 ...

  6. 2013年12月17日 · 人在徬徨的時候,常會做出不明智的決定,雖然找工作不易,但還是得冷靜地審慎選擇和面對,感謝勞動視野工作室的協助,讓我在徬徨無助且沒有任何資源的情況下給予諮詢,更是我強力的精神支柱。. 在此提供與資方的來往文件予大家參考,希望未來大家都 ...

  7. 2016年2月15日 · 最高法院判決 96 上 1396 勞基法 15-1 原草案 勞基法 15-1 根據 ① 勞工離職之自由權;② 兼顧各行業特性之差異;③ 平衡勞雇雙方之權益 國民黨委員提案理由:一定訓練成本換取服務年限之約定培。 契約自由及有和產業人才流動 必要性 要件=預期利益之保障: ① 如支出龐大專業培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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