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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者:章忠信. 93.04.24.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service@copyrightnote.org. 美國北加州聯邦法院二 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裁定台積電 (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 Ltd. TSMC)對中國大陸的中芯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 (SMIC))所提出有關竊取營業秘密 (trade secret misappropriation)」與「不公平競爭 (unfair competition)」兩項控告的規模尤甚於侵害專利權的控告,故此一部份的訴訟應由州法院審理,而非在聯邦法院中審理。 中芯人員乃以「中芯獲得初步勝利」的網路新聞廣為發佈。

  2. 2015年8月25日 · 一個在原雇主任職多年的專業高級幹部腦中有原雇主所有重要的營業秘密當他轉任競爭對手專業高級幹部在為新雇主執行業務時很難避免他去使用到原雇主的重要營業秘密法律應該允許原雇主限制這位離職的專業高級幹部轉任競爭對手擔任專業高級幹部從這起判決要求台積電前研發大將梁孟松年底前不可以到三星上班來看最高法院是如何衡量對台積電以及離職員工的公平性? 判決能用於未來其他類似案件嗎? 回應: 這應該是反過來說,台積電成功地舉證,說服法院,台積電有重要營業秘密需要保護,梁孟松是台積電元老級、重量級的研發處長,三星是台積電專業領域的世界級競爭對手,台積電認為他的營業秘密到2020年都還很有價值,但只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梁孟松不可以到三星任職。

  3. 有著作權,侵害必究. 為了台積電劉姓經理涉嫌將晶圓廠設廠機密洩漏給大陸中芯公司一案同時對於是否開放八吋晶圓廠赴大陸設廠在企業要求加強保護營業秘密與台聯立委強力反對開放開放八吋晶圓廠赴大陸設廠壓力下行政院游院長指示國科會研擬國家科技保護法草案希望解決若干問題。 國科會也果真努力地研擬「國家科技保護法」草案及「台灣地區特定高科技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任職許可辦法」,並邀集相關部會會商,希望在今年四月三十日完成許可辦法的發布實施及草案的研擬,由行政院於五月十日前完成法律草案審查,送立法院審議,並在本會期通過施行,以回應企業訴求與台聯立委壓力。 不過,仔細觀察「國家科技保護法」草案,可以發現目前的立法政策與草案規定,仍處於混沌不明的狀態,有待於釐清,否則不足以真正解決問題。

  4. 說是繞了一大圈是因為早在民國九十年時為了台積電劉姓經理涉嫌將晶圓廠設廠機密洩漏給大陸中芯公司一案在台聯立委強力反對開放開放八吋晶圓廠赴大陸設廠壓力下行政院游錫堃院長本於政府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之政策下即指示當年之國科會研擬國家科技保護法草案由於各方質疑如何定位國家科技」,最後是以既明定侵害營業秘密之刑事責任也管制敏感科學技術輸出之科技保護法草案」,於91年10月15日送立法院審議然因阻力頗大拖延至當屆立委任期屆滿而不續審。 94年4月20日,行政院改弦更張,立法方向上,刪除以刑罰手段保護屬於私權性質之營業秘密,集中於處理敏感科學專門技術之輸出管制,「科技保護法草案」被改名為「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草案」,重新提出於立法院,然依舊因無法獲得共識,走上屆期不續審之命運。

  5. 美國國會在一九九六年通過經濟間諜法案」,以聯邦的刑法法典協助民間企業對抗營業秘密的侵害在我國為了二 二年初台積電劉姓經理涉嫌將晶圓廠設廠機密洩漏給大陸中芯公司一案同時對於是否開放八吋晶圓廠赴大陸設廠在企業要求加強保護營業秘

  6. 100 年底以來台積電友達、聯發 科、康寧等,因內部重要幹部不斷帶槍投效 境外競爭對手涉嫌侵害公司之營業秘密5或是有感於來自境外之經濟間諜活動對跨國 企業在台或全球產業發展產生嚴重威脅6,相 關負責人分別親自大力向馬英九總統建言或

  7. www.copyrightnote.org › ForumDetail著作權筆記

    2020年10月31日 · 台積電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後,強調堅持一貫立場保護客戶機密,沒有在回應中揭露特定客戶資料。請問該事件為何會引發營業秘密爭議?哪一些資料會是屬於誰的營業秘密?政府與我國廠商應如何因應,始為恰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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