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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宜蘭財稅局113年「優哉游哉,聊以租稅-金句˙驚句」設計比賽得獎名單出爐囉!. 該局恭喜得獎者,並感謝所有踴躍參與民眾,請得獎民眾於得獎名單公告後7日內,以得獎帳號私訊該局臉書粉絲專頁回復得獎者收件資料(中文真實姓名、電話及郵寄地址 ...

  2. 李先生是30多年前取得土地,在5年前贈與給太太,當時申請配偶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李太太現在出售土地,需從李先生30多年前取得時,開始計算土地漲價數額,因此需繳納高額土地增值稅。 沈局長進一步說明,如果配偶贈與土地,該土地已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併入贈與人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為免重複課稅,受贈人嗣後移轉該土地,會以繼承時公告現值作為前次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 李先生在贈與後2年內死亡,該筆土地已計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所以改從繼承開始時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大幅降低應納之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表示,民眾對於土地增值稅如果有任何問題,都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多相關資訊.

  3.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是已經不支援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流暢

  4. 王君平時勤儉,至50歲已擁有龐大財產,包括土地6筆公告現值共計8,000萬元、房屋3棟現值合計為2,000萬元、某上市公司股票20萬股、銀行存款1,000萬元,王君夫妻感情融洽,膝下有 2男2女,皆乖巧上進,一天 (106年2月3日) 享用晚餐後,王君看著太太及兒女覺得很滿足只是不經意生起一個疑惑:若百年以後,如何讓他們保有如現在一般優渥生活,又可少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呢? 解析: 一、 如王君未做任何規劃,假設王君111年2月4日突然意外死亡遺有如上述之遺產,當天該股票收盤價為80元,配偶及子女皆繼承,王君之遺產稅計算如下: (一) 遺產總額:126,000,000元(80,000,000+20,000,000+10,000,000+80×200,000= 126,000,000元)

  5. 納稅義務人的配偶與前夫或婚前與他人所生子女如果受納稅義務人扶養可以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有關納稅義務人之子女規定減除其免稅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101年12月3日台財稅字第10100188380 ...

  6.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之配偶是否可以查調納稅義務人之所得及納稅等資料?. (0338) 更新日期:108-02-23. 依所得稅法第15條及財政部69.2.12.台財稅第31310號函規定,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夫妻應合併申報,並可自行選擇其一方為納稅義務人;惟申報為「納稅義務 ...

  7. 最新消息. 乍聽一樣,其實不同,免徵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前世今生. 更新日期:112-06-1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屯分局. (臺中訊) 陳先生打算把農地贈與給妻子可以免繳土地增值稅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而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同時符合「配偶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及「農用農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條件者,義務人如果不想繳納土地增值稅,在向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現值時,得自行選擇其一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其實並不是真的「免徵」,只是延緩課稅,因為新所有權人的前次移轉現值會維持在原所有權人之前次移轉現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