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修勞基法遭疑「低薪合法化」 牛煦庭修正提案「民進黨不要超譯」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游顥等人共同提案修《勞基法》第15之1條,主張規定試用期最長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指出,現行《勞基法》不存在試用期規定,該提案恐致定錨效應,讓新進勞工被迫只能領低薪;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用黑底白字說明80%的概念,「等於雇主可以給21976,比22K還低」。對此,牛煦庭提出7點說明,「民進黨不要還沒看到法條就自行超譯」。
太報 via Yahoo奇摩新聞
9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