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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4月26日 · 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指出吳淑珍於收受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賄款後指示扁家友人蔡銘哲將款項匯入海外帳戶藏匿部分款項利用人頭帳戶轉匯洗錢回台灣其他款項則指示陳致中黃睿靚洗錢匯入海外帳戶更二審認為吳淑珍先於95年間遭起訴陳水扁因刑事豁免權暫未起訴案經媒體大肆報導陳致中黃睿靚當無不知之理仍在敏感時刻開戶並向銀行人員佯稱資金來源是黃睿靚的父親贈與撇清與扁珍有關足見對資金來源為重大犯罪有所認知因此依掩飾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分別量刑扣案洗錢財物沒收

  2. 2023年7月18日 · 纏訟多年的國務機要費等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依洗錢防制法判決吳淑珍有期徒刑2年扣案洗錢財物及孳息共299萬8352.4美元沒收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表示更二審認為吳淑珍能到庭卻沒有正當理由就不到庭而逕行判決但根據高雄長庚醫院診斷證明及更二審審理期間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變化吳淑珍是否因病而不能到庭仍有疑慮。 最高法院表示,更二審未審酌吳淑珍病況特殊,並釐清有無正當理由,就逕行判決,訴訟程序可議且判決理由不備、調查職責未盡,因此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更三審今天首度開庭,受命法官廖怡貞就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的理由進行審理,了解吳淑珍的病況與就審能力。 吳淑珍庭前遞狀請假獲准,並委由律師陳國華出庭。

  3. 2023年4月26日 · Watch on.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纏訟17年的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的國務機要費等案因修法除罪後前總統陳水扁等人獲判免訴但吳淑珍兒子陳致中陳致中妻子黃睿靚等一家3人則因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案各依洗錢罪判刑其中遭判刑2年的吳淑珍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而媳婦黃睿靚則被判10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 定讞 ,兒子陳致中上訴被駁回判刑1年定讞,近期必須入獄,高雄市議會也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將陳致中議員解職。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才剛在臉書貼文紀錄騎著歐兜邁跑公祭的心情,說除非時間衝突,否則都盡量自己出席表達哀悼慰問之意,不過接下來他恐怕有一段時間,無法在外界露面了,因為纏訟多年的洗錢案全案定讞。

  4. 2023年4月26日 · 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指出吳淑珍於收受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賄款後指示扁家友人蔡銘哲將款項匯入海外帳戶藏匿部分款項利用人頭帳戶轉匯洗錢回台灣其他款項則指示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洗錢匯入海外帳戶更二審判決表示吳淑珍雖然否認犯行但前總統府出納蔡銘哲於偵查及歷審均坦承犯行吳淑珍在龍潭案及南港案均判刑確定辯護人辯稱吳淑珍誤認為政治獻金無洗錢犯意自然無法採信依洗錢防制法判決吳淑珍有期徒刑2年扣案洗錢財物及孳息共299萬8352.4美元沒收。 至於陳水扁涉犯詐領國務費部分,更二審合議庭審酌陳水扁犯行時間均在95年底之前,會計法第99條之1於111年6月15日修正公布,解除95年12月31日前國務機要計畫費用相關人員之財務責任,並免除刑事責任,判決陳水扁免訴。

  5. 2023年5月10日 · 纏訟多年的國務機要費等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依洗錢防制法判決吳淑珍有期徒刑2年扣案洗錢財物及孳息共299萬8352.4美元沒收案經上訴最高法院4月底指出更二審認為吳淑珍能到庭卻沒有正當理由就不到庭而逕行判決但根據高雄長庚醫院診斷證明及更二審審理期間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變化吳淑珍是否因病而不能到庭仍有疑慮。 最高法院表示,更二審未審酌吳淑珍病況特殊,並釐清有無正當理由,就逕行判決,訴訟程序可議且判決理由不備、調查職責未盡,因此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辦理更三審分案,抽中廖怡貞擔任受命法官,因本案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張惠立,陪席法官為鄭昱仁。 (編輯:張銘坤)11205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6. 2023年5月14日 · 陳水扁和吳淑珍過去是曾文中學初中學長學妹關係因升旗時兩人的位置恰巧就在隔壁陳水扁自述自己每次升旗都一直看吳淑珍可以說是暗戀狀況吳淑珍則說記得陳水扁的名字和樣子都很俗但是個很會讀書的優秀學長兩人也聊到外界都覺得吳淑珍很愛錢」,陳水扁說過去吳淑珍曾分享在年幼時都會趁醫師父親睡覺時偷偷幫病患包藥遇到經濟不好的長輩都堅持不收錢。 陳水扁還說,如果吳淑珍愛錢就不會嫁給三級貧戶的窮小子,更不會在自己擔任總統期間,看到台灣景氣差就建議自己應自動減領一半的薪水。 吳淑珍笑著說,「我爸的醫療費是出了名的貴,我想說收那麼高的費用做什麼,遇到有困難的人我就趁他睡覺時偷包藥給病人。 」吳淑珍還說,從小她的媽媽就教育孩子不能看不起窮人,這一點影響自己很深。

  7. 2023年4月26日 · 最高法院今 (26)日駁回吳淑珍等人的上訴全案定讞陳致中確定將入獄服刑並啟動防逃機制國務機要費案中因立法院去年5月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規定並經總統修正公布使國務機要費相關案件均獲得免刑但吳淑珍於收受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賄款後指示友人蔡銘哲將款項匯入海外帳戶藏匿部分款項利用人頭帳戶轉匯洗錢回台灣其他款項則指示陳致中黃睿靚洗錢匯入海外帳戶高院更二審認定構成洗錢罪。 更二審判吳淑珍2年徒刑,沒收299萬多美元;陳致中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沒收816萬多美元;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支付公庫100萬元,沒收816萬多美元;蔡銘哲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的寄藏罪,判刑4月,褫奪公權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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