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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吳玉琴 ( 臺灣話 : Ngôo Gio̍k-khîm ,1964年8月15日 — ), 中華民國 民主進步黨 籍政治人物 [1] , 第9屆 (排名第二)及 第10屆 (排名第一)全國不分區 立法委員 , 社會福利 活動家。 [2] 生平 [ 編輯] 出生於 嘉義縣 鹿草鄉 ,自小受到兄長的幫助,才能繼續升學。 吳玉琴擔任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19年,協助修正《老人福利法》,參與制定《國民年金法》和長照政策,並推動「失蹤老人協尋中心」、「失智症守護天使訓練計畫」等方案。 2013年起擔任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為弱勢族群爭取福利。 2016年代表民進黨出任不分區立委。 選舉紀錄 [ 編輯] 榮譽 [ 編輯] 衛生福利部第一屆紫絲帶獎 [3] 。

  2. [2] 生平. 出生於 嘉義縣 鹿草鄉 ,自小受到兄長的幫助,才能繼續升學。 吳玉琴擔任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19年協助修正老人福利法》,參與制定國民年金法和長照政策並推動「失蹤老人協尋中心」「失智症守護天使訓練計畫」等方案。 2013年起擔任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為弱勢族群爭取福利。 2016年代表民進黨出任不分區立委。 選舉紀錄. 榮譽. 衛生福利部第一屆紫絲帶獎 [3] 。 參考資料. ^ 全國不分區 吳玉琴. 自由時報. [2020-01-19]. ^ 立法院. 立法院. 立法院. 2013-07-23 [2019-04-23]. (原始内容 存档 于2019-04-07) (中文(臺灣)). ^ 紫絲帶獎. ( 原始内容 存档于2019-04-26).

  3. 立法委員吳玉琴與林淑芬共同提案的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刪除外籍勞工聘雇期滿應出境至少一天才能再返台工作的規定未來外籍勞工來台工作滿三年雇主可直接續聘減少空窗期外勞也無需再次繳交仲介費目前在台60萬名外勞都可受惠。 現行條文規定,外籍勞工工作三年應出國一日,始得再入國工作,該條文是2002年增設,為防止外籍移工變相移民;這次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在提案說明表示,入出國及移民法在2007年修正外國人永久居留條件及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和定居專章,已排除申請永久居留權資格,所以第52條應當刪除。

  4. 2016年1月6日 · 史懷哲富有才華且願意貢獻自己給社會的情操讓吳玉琴也決定要替台灣社會做更多事熱血的吳玉琴轉系到政大社會又考上東海社工所走上社會福利的研究之路過程中吳玉琴非常認真學習社工理論也積極參與各種實踐活動

  5. 玉琴(台湾话: Ngôo Gio k-khîm,1964年8月15日 — ),中华民国 民主进步党籍政治人物 [1],第9届(排名第二)及第10届(排名第一)全国不分区立法委员,社会福利活动家。

  6. 經歷. ・立法院(第9屆)委員.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 ・行政院長期照護保險推動小組委員. ・衛生福利部老人福利推動小組委員. ・行政院長期照顧制度推動小組委員. ・財團法人導航基金會執行秘書、執行長.

  7. 經歷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臺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衛福部老人福利推動小組委員衛福部全民健康保險會委員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講師 吳玉琴 村幹事 內政部民政司地方公職人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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