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當時SARS引起台灣極度恐慌,但是恐慌並不會致死,致死的是和平醫院爆發的內感染,與實施封院的政治決定之後又沒有給予醫療人員應有的防護措施,致使後續在和平醫院造成更多的案例與傷亡。

  2. 榮民總醫院,但24日早上台北市政府宣布和平醫院封院,人、車准進不准出 ,小兒因而被留置和平醫院。 此後,醫院的恐懼、自私、慌亂、殘暴與醫療

  3. 從SARS期間和平醫院事件、邱小妹妹人球案、胡志強就醫紀錄洩密案,以及此次的詐領健保案等,這幾年已爆發一連串醫紀倫理問題,而醫界領導人卻表示是「高層次」、「不是一朝一夕可促成」。

  4. 她當年經歷SARS爆發、和平封院,甚至還被感染,一連高燒14天,復原後卻仍決定返院服務。 這樣的服務精神也讓她昨天以績優人員身分受表揚。

  5. 2003/04/27 在和平醫院的防護設備、口罩、隔離衣盡皆不全的時候,邱淑媞率領官員至和平醫院開會,全程穿戴防護衣、頭罩、氧氣筒,以類似太空裝之裝扮進入和平院區,比第一線急救的醫師裝備還要齊全,開會期間邱淑媞的氧氣筒氧氣不足,還一路發出

  6.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十年前台灣醫界發生的「白色巨塔」案,當時台北榮總六名病患接受電腦斷層掃描時,爆發院內瘧疾感染,導致四人死亡;高等法院審理本案有重大發展,不僅認定重複使用相關針筒導管、導致感染擴散的決定者,正是榮總放射線部主任張政彥之外,昨更二審宣判時,更史無前例未給予張某緩刑,逕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六個月。 高院同時認定,住院醫師羅奉臨負責操作電腦斷層攝影機,未注意李姓病患症狀,導致瘧疾病菌污染注射系統、顯影劑,也被判刑一年四個月、未獲緩刑。 高院這項宣判,被若干法界人士視為具有「重懲」醫療重大疏失的意涵,而本案未來若上訴,且最高法院採認更二審判決的話,前述兩名被告將為此案付出坐牢的代價;故這項判決也受到醫界高度矚目。

  7. Re: 和平醫院SARS案 前院長、感染科主任不起訴 文章 由 gucci37 » 週日 12月 30, 2012 4:52 am 就算最終不起訴,這樣煎熬了九年,不死也脫層皮了。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