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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的員工旅遊活動,其支付的費用,不論是否已依法成立職福會,全部免視為員工的所得;如果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旅遊,例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等,此時屬於對員工的補助,已成立職福會的公司,要認列為該員工的其他所得;至於,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或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營利事業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併入員工所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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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財政部新聞稿. 員工旅遊報稅規定不可不知!!! 秋高氣爽,又到了旅遊的高峰期!不少營利事業趁此季節舉辦員工旅遊,慰勞員工平日工作的辛勞,南區國稅局特別就營利事業,如何列報費用?如何判斷是否屬員工所得?整理稅法相關規定,希望讓營利事業報得安心,員工玩得開心。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有無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將會影響其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的列報,也就是說,招待員工旅遊的支出可否列報為營利事業的費用,會因營利事業有無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而有不同的規定。
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的員工旅遊活動,其支付的費用,不論是否已依法成立職福會,全部免視為員工的所得;如果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旅遊,例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等,此時屬於對員工的補助,已成立職福會的公司,要認列為該員工的其他所得;至於,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或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營利事業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併入員工所得課稅。 另外,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舉辦員工旅遊所支付的費用,要留意如果有應視為員工的其他所得或薪資所得的情形,扣繳單位應依規定申報扣繳憑單。 【產業新訊】 若您願意提供更多的產業趨勢、業界人才動態、工作機會等資訊至 《職場力》 >> 歡迎來函. 更多與【稅務】相關資訊,都在《 104職場力 》
2022年11月28日 · 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2.公司帳務與扣繳申報整理. 從上述函令內容,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重點: 2-1 是否要列為員工所得. 🔸如果員工旅遊是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職級以上的員工,那麼不論是公司或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都必須要列為員工之所得,差別只在於所得類別的不同(公司舉辦屬於薪資所得;福委會舉辦則屬於其他所得)。 🔸但若員工旅遊是全體員工均可參加,則不論是公司或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都免視為員工之所得。 🔸即便是全體員工均可參加員工旅遊,但如果是透過現金定額補貼,還是要列為員工所得。 2-2 會計處理.
2022年7月7日 · 公司未依法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若有員工旅遊補助之福利,每位符合年資條件之員工皆可依發票請款補助(並非公司直接帶全體員工出遊),請問此旅遊補助應於次年1月申報員工薪資所得嗎?
110 年11月 25 日委員會修訂、110 年11 月30 日公告、111 年1 月1日起實. 凡有扣繳福利金到職3個月且試用期滿之正式員工。. 留停人員依相關規定扣除留停期間年資,復職3 個月後, 並且扣繳福利金方可申請。. 補助款餘額可供” 父母/ 子女/ 配偶/ 公婆/ 岳父母”使用且 ...
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注意! 職工福利委員會在辦理扣 (免)繳憑單申報時,應先扣掉員工薪資提繳部分,因員工在薪資提繳福利金時,該部分薪資已取得年度課徵綜合所得稅,因此免再視為員工之所得,自薪資自提部分就不須扣繳及辦理扣 (免)繳憑單申報,另若給付福利金全額全年不超過新臺幣一千元者,也免列單申報,請福委會承辦人員要注意此部份細節,以免損及員工權益。 阿嘉:所以如果有條件限制的部分,一樣可以這樣做,但要記得幫該職員申報所得。 小月:嗯嗯~~~我大致上瞭解了,我再跟威總報告這個狀況,如果有什麼問題,會再打電話跟你請教。 謝謝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