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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嘉義縣政府. 座標 :23.4590299°N 120.2934932°E. 嘉義縣政府 ,簡稱 嘉縣府 ,是 中華民國 臺灣省 嘉義縣 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縣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 嘉義縣的自治監督機關本為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虛 ...

  2. 嘉義縣行政區劃係描述與今中華民國 臺灣省 嘉義縣相關之行政區劃沿革,及現今嘉義縣之行政區劃範圍。 目前嘉義縣劃分為2市、2鎮、14鄉(含1山地鄉) [1]: 12,共有18個鄉鎮市。1991年7月1日縣治遷至位於太保鄉與朴子鎮之間的祥和新村設置縣政特區,太保鄉改制為太保市;1992年9月10日朴子鎮亦 ...

  3. 嘉義市政府 (簡稱: 嘉市府 ; 英文 : Chiayi City Government ),是 中華民國 臺灣省 嘉義市 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 市 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嘉義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各部會(主要為內政部 ...

  4. 2004年5月16日 · 嘉義縣政府大樓 嘉義縣政府嘉義縣的最高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縣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嘉義縣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各部會(主要為內政部)。縣長由全體縣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為四年,連選可連任一次。

  5. 嘉義縣政府大樓 嘉義縣政府(英文: Chiayi County Government )係中華民國台灣嘉義縣最高層級嘅地方行政機關,喺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縣自治嘅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 嘉義縣嘅自治監督機關本為臺灣省政府,但臺灣省虛級化後,臺灣省政府嘅業務同功能被大幅縮減,嘉義縣 ...

  6. 嘉義縣政府,簡稱嘉縣府,是中華民國 臺灣省 嘉義縣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縣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 嘉義縣的自治監督機關本為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虛級化後業務與功能被大幅縮減,嘉義縣的自治監督機關改為行政院內政部。

  7. 嘉義市政府(簡稱:嘉市府;英文:Chiayi City Government),是中華民國 臺灣省 嘉義市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市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嘉義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各部會(主要為內政部)。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的行政機關,嘉義市政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