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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月4日 · 如果因公務執行工作感染COVID-19確診是否屬職災」? 因應國內本土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持續產生衝擊,許多勞工擔心自己因有公務場域出勤需求、導致染疫(或通勤上下班途中),是否可計入「職災」? 勞動部職業安全

    • 防疫補償

      疫情升溫後,全國進入警戒,許多企業也出現勞工若配合防疫 ...

  2. 2022年5月9日 · 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一般而言,如果勞工因執行職務而受傷病,勞工如有醫治需求時,是可以向雇主請休公傷病假,且公傷病假期間,雇主依照勞基法第59條第2款規定,有以原領工資計算工資補償之義務。 但是,有時候勞工所受的傷病是否確實是執行職務所造成的,雇主可能會有疑問,這時候,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88條規定:「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勞工得先請普通傷病假;普通傷病假期滿,申請留職停薪者,雇主應予留職停薪。 經認定結果為職業災害者,再以公傷病假處理。 」,勞工在是否為職業災害,雇主有疑問時,可以先請休普通傷病假,待日後確認為職業災害時,再由雇主更改假別為公傷病假處理。

  3. 2022年4月18日 · 然而,員工仍然可以提出具體證明,說明因為通勤染疫,向勞保局申請勞保職災給付」,例如:搭乘捷運、公車上下班途中被其他乘客或工作人員傳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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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勞工因作業活動及伴隨活動衍生,於就業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所引起之疾病,屬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職業災害。. 例如醫院醫師、護理人員、醫療技術人員等,因診治、照顧可能染疫者等職業上之原因而遭感染,經判定具相當因果關係 ...

  6. 2022年5月12日 · 近日確診人數大增,許多相關的問題逐漸浮出,在職場上染疫後是否可以算做職業病來申請職災傷病給付成了另一大問題,可認定為職業病之情況須符合哪些條件,可能很多人都還一頭霧水,藉著這個機會,今天我們就來重新認識一下由職安署所公告的 ...

  7. 2021年5月25日 · 勞動部. 職災. 新冠肺炎. 勞動部提醒,若有勞工因業務接觸、辦公場所等因素染疫,就會被視為職業災害,雇主應給予相關醫療費用補償。. 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勞動部提醒,企業應遵守「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 ...

  8.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公差或上下班通勤途中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得請領相關職業災害給付!.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被保險人以罹患COVID-19申請職災給付時,除應備申請書及診斷書外,應提供因執行職務或公差、上下班通勤途中遭感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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