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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本法。
    • 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為下列行為: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
    • 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為下列行為:一、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或其他不正方法而取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或取得後進而使用、洩漏。
    • 國家安全之維護,應及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網際空間及其實體空間。
  1. 2020年7月9日 · 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2.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为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 一国两制 ”、“ 港人治港 ”、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 国家安全 ,防范、制止和惩治与 香港特别行政区 有关的 分裂国家 、颠覆 国家政权 、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 ...

  3.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細則依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入出境,係指入出臺灣地區而言。. 第 2-1 條. 本法所稱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係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所定之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 第 3 條 ...

  4. 2020年6月16日 · 2023年1月13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上的致辭指出當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國安法不一致時應優先適用香港國安法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與香港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

  5. 2023年6月30日 · 值得留意的是23條與國安法對顛覆罪的定義不盡相同前者是針對中央人民政府」,後者針對國家政權」,《國安法的範圍更廣有了 ...

  6. 2020年7月7日 · 《香港國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 關於進行截取及秘密監察的授權申請的運作原則及指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6第20條而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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