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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5日 · 23條重臨 程翔:將國安法對法治衝擊合理化 03年曾參加反23條遊行 市民對當局失去信任 不再發聲 【大紀元2024年02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瑛瑜香港 ...
2024年2月3日 · 時隔20年再推23條,為國安法補漏;國安法強奪香港治權,衝擊三條司法原則;習近平安全觀強加香港,紅色資本家也害怕 時隔20年再推23條,為 ...
1 天前 · 陳更指出,在國安法訂立、宣誓之後,政府內部有「篤灰(告密)」的風氣。他認識有其他公務員在2019 年曾任民間人權陣線的義工,兩、三年後因 ...
- 外界關注,何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 一般營業祕密案起訴率低
- 「國安法」修法四重點 新增「經濟間諜罪」刑責12年、1億罰鍰
- 「兩岸條例」修法 管制涉密人員赴陸
- 立委:修法可增進國際對台信任
法務部定義包括:流入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重大損害國家安全、產業競爭力或經濟發展。要件則包括:國際公約、國防需要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考量,或產生領導型技術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等立院三讀通過,「授權組改後的國科會另訂子法去規範樣態,並經行政院公告」。羅秉成強調,由國科會認定、政院公告,不會定義不明。 至於何謂「營業祕密」?法務部說明包括「祕密性、經濟價值、合理保護措施」三要素。羅秉成補充,一般營業祕密技術受《營業祕密法》規範保護,但,要是其技術等級經「一定條件認定」屬「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雖然技術是私企所有,仍需特別保護。 羅秉成舉例,護國神山「台積電」二奈米技術,如經國科會認定屬「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就不再只是個人法意,而需受國家法意保護。簡單來說,未來私企核...
羅秉成表示,過去營業祕密案起訴率低,是礙於舉證困難、企業考量及告訴乃論,因此不易成案。本次修法填補「祕密保持令」缺漏,讓企業放心提告洩密、竊密者,不用再擔心告了反致祕密洩漏。 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錦村補充說明,一般移送案件檢察官起訴率低,主要在於廠商物未符合上述三要件,沒事先採取保護措施或祕密早已公開,就不符起訴要件,因此,近兩年法務部加強園區企業宣導,提高企業對自我營業祕密防護觀念。
現行「營業祕密法」並未針對為外國、陸、港、澳等境外勢力,侵害台灣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祕密的人士有特別處罰規範。因此本次《國安法》修法有四大重點:一、核心關鍵技術定義、要件及程序;二、新增經濟間諜罪及核心關鍵技術營密「域外使用」罪;三、「二審管轄」;四、設立國安專庭或指定專人辦理。 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錦村表示,原《國安法》針對侵害營業祕密罪處5年以下刑期、域外使用營業祕密罪判1年~10年;本次新增第三層級「核心關鍵技術營密域外使用罪」罰則3年~10年,易科罰金最高5,000萬元;以及第四層級「經濟間諜罪」最高可處5年~12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億元。 此外,為境外勢力發展組織的國安案件(第7條第1項)以及經濟間諜(第8條第1項至第3項),原本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未來改採「二級二審」國...
「兩岸條例」修法部分,陸委會表示,中國大陸近年持續竊取掠奪吸納台灣的核心關鍵技術與研發人員,為維護國家產業及經濟競爭優勢,配合國安法,修正「兩岸條例」。本次修正有兩個重點:一、針對受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或出資達一定基準,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人員,建立赴陸審查機制。二、針對陸資假藉人頭違法來台投資,或陸企違法在台從事業務活動,明確規範人頭為處罰對象,並提高相應之刑責。 未來,針對受政府出資、補助、委託,達一定基準的機構、法人,例如學校、研究單位、私企特定項目,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個人或法人、團體、其它機構成員,及受委託、補助、出資終止或離職未滿3年者,赴陸,應經由國安局、法務部與陸委會組成「審查會」審認許可,違者可處新台幣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羅秉成強...
立委鄭運鵬則說,現在全世界都在圍堵中共經濟間諜,此次修法也是增進國際對台信任,如果台灣在國防上常有共諜、關鍵技術產業常被偷,國際大廠會不敢跟台灣合作,台灣也須向國際社會與民主友邦保證,台灣有心處理間諜問題。 至於為何需修訂《兩岸條例》?鄭運鵬解釋,對台灣而言,只有中國在台灣須繞道第三國,或找人頭隱匿資金來源,這是非常特殊的情況,因此有必要從嚴審查,修法將漏洞補上。 由於今年是選舉年,外界關心本案是否年底前通過,政院官員表示,希望立院優先處理此案。◇ 責任編輯:玉珍#
2022年2月17日 · 為防堵中共竊取、挖角台灣關鍵技術或人才,行政院通過國安法增訂「經濟間諜罪」,刑責最高可處12年徒刑、併科1億元(新台幣,以下同)罰金 ...
2024年2月14日 · 東京立教大學教授倉田徹表示,23條立法針對被視為「外部干涉」香港和中國事務的行為,比現行國安法針對「勾結外國勢力」的影響更為深遠。
2023年4月24日 · 4月21日,多間媒體引述消息報道稱,律政司建議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若高等法院3名《 國安法 》指定法官審理「危害國安」案件作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