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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4月,新竹交通大學發生一起離奇死亡意外,一名平常就有電療舒壓習慣的張姓研究生,疑似在宿舍實驗電療,不慎觸電身亡;儘管家屬一再強調,兒子沒有自殺動機,但保險公司懷疑,張姓研究生不是意外死亡,是故意自殺,不願賠償100萬保險金,雙方告上法院;日前法官根據現場跡證,認定是屬於實驗意外,判定國泰保險公司必須賠償保險金。 法院認為,張姓學生在校成績優異,生活費由父母供應,經濟無虞,也沒有感情困擾,更打算赴美留學,認定他沒有自殺動機,而校方研究張姓學生的演算手稿,懷疑可能是計算電流跟電阻的部分出錯,才會造成意外。 「纏訟兩年多總算還給兒子清白,可告慰兒子在天之靈。 得知法院終於還兒子清白,張家父母心情很激動。 死者家屬:「折磨一個傷心的家屬,一個痛心,一個哀心的媽媽,我不知道保險公司有任何感想?
對此,國泰人壽表示,依照台灣新竹地方法院2006年的判決文,當時中華民國心臟學會回覆法院,指出心導管手術是檢查,並非手術,所以才認定林小姐的這次理賠申請,不符合理賠要件,無法理賠。 不過中華民國心臟學會秘書長黃瑞仁表示,經查過去的確是認定心導管手術是檢查,但2008年學會理監事會議中決議,進行心導管手術因約有千分之一的死亡風險,只要有死亡風險者,皆認定為手術。 應以最新決議為準. 保險發展中心綜合業務處處長葉金印也說,現在只要是切開組織、侵入性的治療、縫合傷口皆認定手術,心導管手術即被認定為手術,建議林小姐可向保發中心申訴。 律師廖芳萱表示,針對手術的定義決定與否理賠,保險公司應以最新的決議為標準,建議林小姐除了跟保發中心申訴外,也可提告要求保險公司理賠。 申請保險理賠注意事項.
2020年12月13日 · 陳女還將此「利多訊息」廣為告知她的同居人、親人、以及友人,十幾人分別在相近時間內,接連利用此一相同模式犯案,以住院期間來看,幾乎是以輪流之方式為之,受害保險公司包含國泰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富邦人壽、台灣人壽、中國人壽、全球人壽
六名醫師因此提供病歷給劉育仁,由劉慫恿、教唆病患以身體輕微殘障、受傷,向勞保局申請失能給付,與國泰人壽等保險公司申請殘廢給付。 病患未到醫院,六名醫師竟能開出「肢體輕癱」、「三級中度失能」、「膝關節活動數為零」等假殘廢及失能共八十一份診斷書,供劉拿去申請理賠,成功申請理賠三十餘件,金額逾三千萬元,劉每件抽三成佣金,獲利約一千萬元。 願捐百萬義診. 案發後,楊孟寅揚言控告媒體報導不實,但後來與李漢忠、莊皓宇、陳春忠、李明鍾認罪,分別願捐四十萬元到一百萬元給公益團體和提供義診服務,獲檢方處分緩起訴;金若屏承認收名錶喝花酒,否認偽造診斷書,昨與劉育仁、楊安閎及三名病患家屬被檢方依詐欺等罪嫌起訴。 傳說中的杜老爺是也 ! 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002.
2013年02月04日. 【劉昌松╱台北報導】 男子張源應七年前因罹患十二指腸癌,住進國泰醫院由外科醫師陳德芳進行切除手術後,住院醫師楊佳穎在張男右頸放置靜脈導管時,不慎刺破血管,但醫護沒有積極追蹤,錯失救命機會,致張男血胸休克死亡,高院判國泰醫院應賠償張男家屬三百零五萬多元,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醫師不用賠錢. 國泰醫院昨不願回應本案;張妻受訪時難忍悲傷地說:「事情已經過去很多年了,就讓它過去吧,謝謝關心。
2020年12月14日 · A人壽則主張申訴人於住院期間除進行相關檢查程序外,未有相關疾病治療等醫療行為,且申訴人自91年起即多次因疾病住院治療,A人壽雖曾懷疑其住院之必要性,惟仍依系爭保險單之約定,已相繼給付多次保險理賠金,金額達新台幣449,000元正。
ING安泰人壽目前有保戶200多萬人,來台灣發展20年,是國內第二大外商壽險公司,規模僅次於南山人壽。 富邦人壽也有保戶100多萬人左右,富邦金收購安泰後,兩家公司的保單量及業務規模加總,將直追國泰、新光等大型壽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