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土地租售 相關

    廣告
  2. 過去一個月已有 超過 1 萬 位使用者造訪過 buy.yungching.com.tw

    房價真實成交有保!如未落實最高賠償買方400萬;賣方4倍服務費,以誠摯之心,找理想之家! 智慧篩選、主題推薦,查看理想房屋超方便!獨創買屋力找房系統,自備款、月付款線上直接試算!

  3. 過去一個月已有 超過 1 萬 位使用者造訪過 hbhousing.com.tw

    精選全台搶手好屋,降價宅、景觀宅,近學區商圈物件,智慧搜尋快速匹配,馬上找到理想宅! 自住宅、店面、廠辦一秒快查,搶手物件不錯過!VR互動、影音帶看、手機APP,找房安心高效率!

搜尋結果

  1. 2021年3月18日 · 只要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的網站或各縣市政府地政局等政府機構以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的土地標售專區就可以發現國防部委託國有財產署北南各分署及其他政府機關標售國有不動產的諸多訊息。 而這標售的國土絕大多數是建地或住宅用地,自然成為各大建商兵家必爭的競逐之地。 國土屢變新建案,法源依據是什麼? 賣國土這個形象,實在與國防部很不搭。 一般人會問,國防部不是專責守衛國土的嗎? 如果不是為了照顧軍民、或用於公益,否則國土不是應該寸土不讓,怎麼反倒大把大把地進了建商的囊袋裡,讓老百姓對於飆高的房價望塵莫及? 怎麼行政院、財政部和央行一方面宣示打炒房,但是,國防部和財政部所屬的國有財產署卻不間斷地賣出珍稀的城市土地,供給建商蓋豪宅?

  2. 2018年6月28日 · 根據竹科管理局統計至2017年6月止竹科管理局轄下6大園區仍有75.6公頃土地可供出租除新竹竹南兩園區土地出租率達100%,銅鑼宜蘭園區仍有閒置情況

    • 仲介:找原住民人頭行情3、4萬元,申請良民證再貴一點
    • 「人頭找年輕一點,別讓家屬繼承產生糾紛」
    • 手法1:簽署讓渡書,實際上難以再買回土地
    • 手法2:人頭買賣,迫使修法限制「大戶」
    • 手法3:設定高額抵押權與長期租約
    • 原民會:專法草案預計明年提出,如今先修改現行法令
    • 學者:應清查違法狀況,成立原民土地法庭、納入部落決定機制

    經過大約半小時走得滿身汗回到接待小屋後,我們跟阿娟進一步談起買地細節,並透露出我們的擔憂:「可是政府現在並未放寬非原住民購買原保地,那要怎麼克服?我看網路上都說要找原住民當人頭?」 面對我們的疑問,阿娟熟練地回答:「這不用擔心,這附近的(原保地)露營區都是透過人頭買賣,你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把幾千萬元的土地掛在人頭名下,這樣保險嗎?」 阿娟對此也像是回答了無數次:「這不用擔心,如果你有認識的原住民當然是最好,如果沒有,我來幫你找『有固定收入、年輕的』原住民,目前市場行情大概3、4萬元費用,如果還不放心,想要原住民(人頭)再申請良民證會貴一點,但也是多幾萬元就可以搞定,人頭費一次付清,不需要再每年額外付費,但如果需要轉移,或申辦一些水電門牌號碼等需要印鑑或資料的,每次再包1、2...

    阿娟開始連珠砲地說明買賣方式:「除了『土地他項權利』外,我還會建議你們,『法院公證租賃契約』做到雙重保證,讓原住民人頭把土地租給你,一般來說都是一次公證20年或30年,而租約白紙黑字寫明這是租賃,但租約上沒有租金,這樣有個好處,萬一原住民人頭把土地拿去賣,在『土地買賣不破租賃』(指所有權的移轉不影響租賃權)原則下,就算土地遭到移轉,你還是這塊土地的實際使用者,而且租約長達20至30年,不會有被趕走的狀況發生。」 「因為租約一簽就是20年,所以人頭要找年輕一點的,我目前能幫你找的也都是這種,避免因為人頭過世、家屬繼承而產生糾紛。當然繼承人也可能去打官司,這種狀況是有可能發生,但官司曠日費時,原住民不見得都有能力做到。」 「如果不是原保地也不會有這樣便宜的價格,因此當然得承擔一點風險,但我過去的...

    「簽署讓渡書」模式主要是透過部落裡的掮客以及仲介業者,先是尋找原保地的所有者,經過接洽後給予原地主一筆金錢當作買賣費用,並由原地主與非原住民簽署讓渡書。此舉的效果是,雖然土地表面上仍為原住民所有,但實際使用者已經從原住民轉為非原住民。 《報導者》走進日月潭伊達邵部落,訪談邵族長老丹俊傑(Diklha Tanakyuwan),他年輕時在外做粗活,意外遭到水泥壓傷腰部,當時父親為了籌措20萬元的醫藥費,不得不與部落裡的漢人商家簽署讓渡書,將原本居住的伊達邵老街土地借給漢人使用,想著有一天經濟許可後可以把土地贖回來;但萬萬沒想到,這塊老家的地卻在南投縣辦理土地總登記的過程中,搶先被使用者登記,就此失去所有權,丹俊傑回憶,當時老父非常後悔,抑鬱而終。 丹俊傑強調:「我們原住民不懂(簽署讓渡書),以為...

    如同我們化身採訪與仲介業者洽詢的經驗,王美玉指出,人頭買賣是原保地最常見的手法。但《報導者》進一步調查發現,即使是原住民之間的合法買賣,一樣出現了「人頭大戶」現象,並且因此遭到監察院的最新糾正。 根據監委蔡崇義2020年12月提出的調查報告,以溫泉區出名的苗栗縣泰安鄉斯瓦細格部落,當地具有原住民身分的縣議員黃月娥與其家族,陸續自1995年起,陸續以買賣、贈與的方式,擁有高達53筆原保地。 此案檢舉人曾玉琴向《報導者》指出,由於黃月娥具有原住民身分,可以合法買賣原保地,因此黃月娥計劃性地向有經濟困難的族人收購原保地,兒子與女兒也都成為買地的人頭。曾玉琴並調閱地籍資料發現,黃月娥的手法是「蠶食鯨吞」,先單獨購買幾塊零碎土地,再慢慢整合成一大塊土地,然後找尋適合的買家「賣掉」,買家在原保地上蓋起溫...

    王美玉、蔡崇義兩次監察院糾正案與調查報告都指出,原保地假買賣手法還包括「設定高額扺押權」。 長期研究原保地流失問題的政治大學民族學系教授官大偉向《報導者》指出,設定抵押權是常見的手法,非原住民買主如果對於使用原住民人頭有疑慮,就會設定人頭無力負擔的高額抵押權,以避免遭到人頭擅自將土地買賣。 我們的化身採訪也見證這項手法的操作,仲介業者明確指出,他們都會建議非原住民買家設定高額扺押權,即使設定抵押2,000萬元,也只要2萬元手續費,對於實際以幾百萬元買下原保地的非原住民來,這是比較保險的作法,才能有效防止原住民人頭輕易買賣,否則原住民人頭將付出鉅額賠償。 不過,由於人頭借名登記仍有一定風險,因此仲介業者還會介紹「雙保險」措施──建議買家與借名登記的原住民人頭簽下至少20年長期租約,租約內寫明地...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長杜張梅莊接受《報導者》訪問時表示,以現行法律來說,原保地假買賣行為「都是知法玩法」,並坦承現行法律位階不足,確實很難遏止假買賣亂象。他強調,台灣社會的融合過程中,外來的經濟文化一定會侵蝕較弱勢的原住民,所以必須立法保障原保地移轉只能限原住民,「就是用法律做最後一道防線。」但杜張梅莊表示,原民會直到2007年才成為原保地的主管機關,而規範原保地的母法《山保條例》卻還是由農委會管轄,雖然修法過程都是由原民會來處理,但送出修法版本還是要經過農委會,這是行政上的困境。 他強調,專法草案工程浩大,包括土地移轉、承租、貸款等,內容還有不少爭議,更牽扯到部落共識,問題非常複雜,如何在私有土地權利和原民權益之間取得平衡,仍有待與各單位和部落溝通。因此原民會現階段採取「分流立法」,先推動《山...

    顏愛靜指出,過去政府對於原保地的清查並未落實,政府應加緊腳步,全面清查原保地利用違法狀況,對於違法情事,研議收回原保地、或改正另訂租約等對策。針對原保地假買賣淪入非原住民之手,政府可考慮建立「照價收買」法制(例如原住民以原價買回),或成立「原民土地法庭」,以此處理並解決私權爭端。 她進一步說明,政府定期辦理全面性的土地調查,建立土地基本資料,包括資料庫與統計年報,每年更新,才能確實掌握原保地狀況。而原保地屬於公有保留地,與一般私有土地的性質不同,「原民土地法庭」才能真正了解原保地的價值與複雜現況,也才能真正釐清問題。 林秉嶔更建議,未來專法應納入「部落決定」機制,也就是落實部落自治的精神。例如未來專法在原則上允許買賣原保地,但若部落會議做成決議的土地,則可以限制或禁止買賣,「很多人都會質疑原...

  3. 2021年8月16日 · 通往日月潭伊達邵碼頭的義勇街僅少數幾間店面是由邵族人經營。 (攝影/陳曉威) 還地於原住民的保護政策反成土地流失合法後門. 過去原住民並沒有土地私有權的概念日治時期日本政府為了管理原住民引進土地私有權觀念劃定番人所要地」,限制原住民只能在劃定的範圍居住耕種徹底改變了原住民過往燒墾的生活方式也造成原住民與土地的斷裂。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繼續沿用這項制度,改稱為「山地保留地」,為了回應1980到90年代三次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政府在1990至1998年首次「增劃編」原保地,只要在1988年2月1日前即有使用土地事實,至今仍持續使用,使用者或後代可以申請增劃編為原保地。 2007年後更以「補辦」增劃編原保地的方式,讓增劃編成為常態,

  4. 2022年3月17日 · 林慧貞. 林彥廷 鄭宇辰. 江世民. 今年3月19日,是農地違章工廠(2016年5月20日前興建者)申請納管的最後期限。 根據 2019年修訂的《工廠管理輔導法》 ,一旦過了大限日期卻未申請納管,將被斷水斷電無法經營,而申請納管者將在轉型輔導下逐步成為正式合法工廠。 經濟部統計,全台約4.5萬家符合納管的違章工廠,截至11日仍有約1.3萬家未提出申請。 在納管期限已經延了兩次,經濟部斬釘截鐵表示不會再延期時,《報導者》實際走訪尚未申請的工廠主,他們為何選擇放棄? 更重要的是,納管大門關閉後,糾纏台灣數十年的違章工廠問題真能迎刃而解?

  5. 2017年3月11日 · 由於開放出租使得許多實質的買賣行為是以租佃的方式在進行因此產生了所謂的番產漢佃」、「一田二主等制度番業主雖為名義上的所有人但實際掌控土地的則大多是漢田主。 另外,在清末 牡丹社事件 發生之前,清政府對台大抵是採取消極統治政策,對原住民土地雖發布一些管制規定,但漢人仍然以一些正當或不正當的手段,不斷地奪取原住民的土地,並把原住民驅趕至高山及台灣的東部,也就是台灣的後山。 到了日治時期,台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國家伴隨著資本,形構成日本帝國主義,強勢入侵台灣。 殖民者深知要在台灣殖產興業及農業移民,最重要的乃是要擁有土地,因此如何經由政治力來創造高額的官有地(國有地)乃是關鍵。

  6. 2021年5月10日 · 身處在高房價、租金漲幅快速的台灣,荷蘭案例讓我們看到什麼可能? 擁有逾1,700萬人口的荷蘭,是歐洲人口最密集的國家之一,近10年來,荷蘭的住房危機節節升高,包括住房短缺、房價與租金上漲。 因國民平均壽命延長和移民進入等因素而增長的人口,帶來住房需求,新建住宅數量卻跟不上,衍生嚴峻的住房短缺問題。 荷蘭租金漲幅創6年新高. 2020年,荷蘭住房短缺戶數達到33.1萬戶,佔總房屋存量4.2%,大城市情形尤為嚴重,阿姆斯特丹對於可負擔住宅(affordable housing) 需求頗高, 平均入住社會住宅要等上5年半 。 荷蘭 估計 2030年人口將達到1,835萬,政府也在研擬與各類開發商合作,達成蓋出100萬戶房屋的 目標 。 此外,現有的出租住宅租金也持續上升。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