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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的準確時間與地點目前僅對 土石流發生與降雨特性的關係有 初步了解而已來勢兇猛 土石流泥位陡漲暴落,歷時較 短,一場土石流過程可從幾十分 鐘延長到幾小時,但是其流速每 秒可達幾公尺甚至幾十公尺,其 洪峰流量最高可達上游水流流量 的五到十倍。

  2. 然而土石流往往爆發突然很難準確地預知其發生時間與發生地點理論上土石流的發生與該區域內崩積物厚度地質成分地形特性及水文特性等因子有關土石流歷時較短一次土石流過程一般從幾分鐘至幾小時它的流速每秒可達幾公尺甚至幾十公尺而且它的表面流速明顯高於其底部流速。 土石流體組成粒徑非常不均勻,它的流動不穩定,有陣流現象,當前端受阻而停止時,其後續部分會因慣性而壅塞疊高,致使壓力增加而迫使前端再次流動。 土石流前端呈波浪狀並有巨石集中現象,而其後續部分礫石的大小及濃度均較小。 由土石流的橫斷面觀之,在前端部分其中央呈隆起的形狀,而其後續部分中央則呈凹陷的形狀。 土石流的流動有明顯的直進性,遇到障礙物或通過彎道時不易繞流或變向,因而產生猛烈的衝擊作用或爬高現象。

    • 概觀
    • 基本介紹
    • 概述
    • 流態
    • 發生原因
    • 發生徵兆
    • 流動特性
    • 堆積特性
    • 事例
    • 防災

    由前節對土石流流態之描述,所獲具體之概念乃為土石流系土、砂、石等土體與水混合一體,而呈現流動之狀態,因此土石流亦屬土壤沖蝕之一特殊型態但土石流系集合大量土砂體集體搬運之現象,有異於一般雨水或逕流對表土所作之個別搬運沖刷形態;亦不同於崩塌或地滑,雖為集體搬運現象,卻是以崩落或滑動之運動方式而非流動之形態·因此土石流乃自成一種特殊之型態,而可定義為土石流系土、砂、礫,石等材料與水之混合體,受水之作用形成高濃度之流體且具相當速度之流動現象。依此定義則土石流在材料特性上系包涵有土、砂、礫、石、岩屑等物體;而水則扮演著內,外力之施加作用;同時在運動過程中,其土體內部有產生連續變形速度之特點但土石流常因所含土、砂、石等固體材料之比例不同,而使其流動之物理性有所差異,以致在分類上有許多不同名詞。而日語則為...

    •中文名:土石流

    •外文名:Debris flow

    •或稱:土石流

    •地區:在山區或者其他溝谷深壑

    •災害:暴雨暴雪或其他自然災害

    •拼音:tǔ shí liú

    土石流(Debris flow),或稱土石流,是指在山區或者其他溝谷深壑,地形險峻的地區,因為暴雨暴雪或其他自然災害引發的攜帶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塊的特殊洪流。土石流具有突然性以及流速快、流量大、物質容量大和破壞力強等特點。發生土石流常常會沖毀公路鐵路等交通設施甚至村鎮等,造成巨大損失。

    系指泥、砂、礫及巨石等物質與水之混合物受重力作用後所產生之流動體,在重力的作用上,沿坡面或溝渠由高處往低處流動之自然現象,在台灣,土石流大多在豪雨期間發生在山坡地或山谷之中,其主要特徵為流速快、泥砂濃度高、沖蝕力強、衝擊力大土石流是山區常見的一種自然災害現象,是由泥沙、石塊等鬆散固體物質和水混合組成的一種特殊流體。它暴發時,山谷轟鳴,地面震動,濃稠的流體洶湧澎湃,沿著山谷或坡面順勢而下,沖向山外。

    在溪谷中突然之間大量之土、砂、石、礫、岩塊夾雜於泥水中而以排山倒海之勢,並發出震耳欲聾之聲流下,而且在流動之中甚至可感覺到地面在震動;同時,此等土砂石流動通過時,可將溪床中許多大小石塊或是大型障礙物一起衝下;而大量土砂石流出谷口時,可吞噬構造物,沖失車輛,掩埋道路,房舍,田園等;當這些土砂石之流動停止下來之後,會形成大範圍之沖積扇堆積在谷口。類似此等大量土砂石之流動形態,即所謂之土石流。因此,若以攪拌後之混凝土流下所呈現之流態,用來比擬作土石流之流態可能最恰當不過。

    土石流在流動時之實際流態,真正觀察到之案例極少,主要是因土石流何時發生,何處發生,並不容易掌握,因此不易事先在可能發生場所等待土石流出現,即使能在現地等待,亦因土石流之威脅性極大,可能必需冒極大之風險才可能觀測到土石流之流態。因此,許多土石流之案例,大多僅觀測到土石流停止後所形成之堆積物而已。藉攝影器材之進步,方得以捕捉到一些土石流之實際流態,並依當地居民之所見,而對土石流之流態有一比較明確之描述,茲將其流態歸納如下∶

    1,為土,砂,石,礫等材料與水混合成一體流下。

    2,經常會夾雜大岩塊或流木等材料,而大岩塊走在先端呈滾動或滑動之方式流下。

    3,流下之土石流從橫斷面觀之,其中央部分呈凸形,兩側則較低;從縱斷面觀之,則先端部分壅高凸起。

    4,流動時會對溪床或溪岸之土體產生削剝之沖蝕現象,且將削剝之土砂一起帶下,而使土石流之體積逐漸擴增。

    有關土石流之發生,雖未能實際觀測得知,但從以往許多案例之特徵及現況之實體可初步了解,其發生之條件須滿足∶陡急坡度,足夠水量,充分之土砂供給等三要素。而主要發生之原因分類如下∶

    1陡急溪床上所堆積之土砂礫等材料,因豪雨所提供大量水分之供給,而使該堆積土體突然潰散流下。

    2坡面崩塌之土砂落下時與地表水或坡面噴出水混合,使崩落土體變成流體化之現象而流下。

    3坡面崩落大量土砂在溪床上堆積,形成一類似臨時性之天然埧體,在溪流水量增加且在天然埧體上產生越流之現象時,此一天然埧體突然潰散而流下。

    4地滑之土塊因大量水分之滲入形成流體化而流下。

    5火山活動使火山口湖附近因水量之溢出形成土石流,或堆積之火山灰因滲透性較差,在地表水充分供給下,使厚層之火山灰形成土石流流下。

    土砂災害之發生,除了少數如落石或崩塌可能突如其來,而無法預先加以防備以外,大部份之土砂災害種類,只要受降雨所誘發者,均有其發生徵兆之蛛絲馬跡可尋,土石流自不例外。土石流從發生原因可了解,系受降雨及溪床大量土砂堆積之雙重條件所左右,故只要在土砂堆積量相當龐大之溪谷中,隨時注意降雨時可能之環境改變,當可預知土石流之發生與否,而作事先之避難措施。茲將土石流可能發生之徵候。

    溪流之水量突然激增

    溪流中之水量較之平時有激增之現象,乃表示溪谷上游有意外之供水來源,其水源不外來自降雨或原被堆積土石所攔蓄之蓄水窪地有大量越流或地下滲流發生之情形,致使溪谷之水量大增,尤其當溪谷下游並無降雨情形時,但其水量卻突然增加,乃表示上游集水區可能有暴雨發生,亦或上游之臨時貯水區已將攔阻之土石堆積區逐漸滲出一條地下水通路,此等狀況下,所增加之水量或地下水滲流之通路可能破壞該土石堆積之安定,而造成類似潰壩之效應,進而導致土石流發生。

    溪流水之顏色變濁

    平常清澈之溪流突然變混濁,表示溪流上游可能降雨,而有大量土砂被沖刷流出,其沖刷之對象可能是溪床所堆積之土石,而一旦溪床堆積之土石大量沖刷出現,即可能導致該堆積土石變成不安定,並有土石流發生之可能。

    持續降雨中,溪流之水量突然減少

    土石流從原呈靜止狀態之堆積土體開始產生不穩定而流動之後,此時土砂石等材料已與水混合呈流體狀態,因此在流動過程中,土石與水之間會因顆粒相互碰撞與水之作用,而使流動時具有下列之特性:

    1,土石流之最先端涌高而形成一類似海嘯之前頭波,一般稱之為段波(Bore),此時較大粒徑之石礫逐漸湧向前端,而使段波先端處呈大粒徑石礫聚集流動之現象。

    2,先端部之段波受水量之影響,可呈間歇性之流動現象,亦即段波流動一段距離後暫時因脫水或受阻而停滯,但在後續水量補充或土砂繼續供給下,又再度流動,惟其間歇性流動之周期不固定。

    3,先端部之段波通過後,後續之流體通常為土砂濃度大減,且粒徑較小,流量亦減少之土砂流。

    4,土石流流動時由橫斷面觀之,其先端部呈中央凸起之圓丘狀,而後續部則成中央凹陷之形狀。

    5,土石流流動時因所攜帶土砂量極多,在慣性作用上使其在直線性溪谷流動時之直進性強,不易受河道之彎曲而轉彎。但當受制而形成彎流時,則在凹岸處產生極大之涌高,致使凹岸與凸岸之流動面落差極大。

    土石流在溪谷中流動而呈暫時堆積,乃係因脫水或受阻而停積下來,通常在溪谷中之坡度仍然相當陡峻時,此等堆積乃屬暫時性之堆積,一般土石流必須流至溪谷出口較低平且開闊之場所,才會長期而穩定堆積下來,而其堆積具有下列之特性:

    1土石流流出谷口等溪幅擴寬且坡度平緩之地區,土石流即減速停止而堆積下來,且多呈扇狀堆積。

    2土石流流出谷口之扇狀堆積地形,在初期可依土石流發生規模大小之不同,而形成不同大小之舌狀堆積,且僅在谷口呈小幅度之擴散。當後續土石流再度流出時,則可能受原地形之影響,而呈輻射狀之流出而堆積,此一輻射狀之流出即隨原堆積形狀之不同,在谷口處呈簞呇〕道路變遷,並逐漸擴大扇狀地之規模。

    3土石流間歇性流動時,可在低平堆積處形成耳狀之之重疊堆積。

    4土石流先端部之段波一旦停止下來,其堆積之最前緣均屬大粒徑之石礫,且在其扇緣形成一較陡之邊坡。但當後續之土砂繼續流出時,此等土砂流可越過扇緣而繼續流下,然後在扇緣之下游面堆積出一較低平之斜面,且其土砂材料均屬較細之土石,同時原扇狀地之範圍亦隨之擴大。

    5土石流段波停止之後,後續之土砂流在長時間之流動下,可在原堆積之扇狀地上侵蝕出一條流路。

    土石流一詞自1996年賀伯颱風發生後,經媒體不斷宣傳災害之嚴重性,並由電視畫面將土石流之實態直接呈現給國人,大家才對土石流有一初步認識,也才開始知道土石流所指何物。雖然有關土石流之案例,調查研究或分類,早在1948年國外之文獻即有記載,但在台灣卻直到1983年才開始介紹及進行土石流之學術研究。而使土石流一詞能讓大多數國人耳熟能詳,應是賀伯颱風致災而拜媒體宣傳之成果。

    台灣之土石流災害最早可查到之記載,應始於1982年西仕颱風在林口,泰山一帶造成高速公路為土石流之大量土砂所阻礙,及泰山地區房舍及二條人命被土石流所掩埋。其後1985年之尼爾森颱風,1986年之韋恩颱風,1987年之傑魯得颱風,1988年之琳恩颱風,1990年之歐菲莉颱風,1991年之耐特颱風,乃至於1994年之道格颱風,幾乎只要有颱風侵襲台灣,即或多或少在各山區發生土石流之災害,但由於多屬個案,而未被重視,甚至被忽視。而1996年賀伯颱風造成台灣地區200億元之損失,及南投縣陳有蘭溪全面之土石流災害,總算喚起國人對土石流之危機意識,並警覺到土石流隨處均有發生之可能性,而急欲對土石流有更多之認識。因此,本文擬對土石流之流態與特性作一簡介,以便對土石流之致災原因與預防之道有較深入之暸解。10年前的9·21大地震已被人們形容為"驚天動地、鬼哭神號",這回莫拉克颱風在台灣造成的災情更嚴重。在屏東、高雄的重災區,8月7、8兩日落下的豪雨,竟然相當於一年的平均總雨量。山崩、橋斷、土石流暴沖;家中泥濘處處算是幸運的,幾個小山村就這樣瞬間給埋了。

    台灣地區因先天地質及氣候的影響,加上後天人為不當的開發,致使土石流災害頻生,而一般民眾在面對災害來臨時,大多是驚慌失措且無法實時應變,因而造成重大生命與財產的損失,因此如何加強民眾對於災害防救的認知,實為應儘速面對的防災研究課題。土石流的防治從過去的硬體工程治理轉而重視軟體的避災措施;本研究從法令、組織與實際運作三層面探討土石流防救災體系。

    梳子壩是一種透過性壩體 ,可以有效地防止土石流之危害。因此 ,本研究經由土石流通過梳子壩的質量守恆定律和渠槽試驗 ,分別建立土砂流出率、泥砂體積濃度比及貯砂率等三種主要的效率參數 ,作為評估梳子壩防治土石流之效率 ,並據以發展出一種簡單的設計模式 ,可以用來設計單一梳子壩的高度、開口間距及總開口寬度等壩體幾何因子。

  3. 豐富的鬆散土石陡峻的坡度及充足的水份是發生土石流的基本要件,然而土石流的發生往往爆發突然, 很難準確地預知其發生時間與發生地點理論上,土石流的發生與該區域內崩積物厚度地質成份地形特性及水文特性等因子有關土石流歷時較短, 一次土石流過程一般從幾分鐘至幾小時;它的流速每秒可達幾公尺甚至幾十公尺, 而且它的表面流速明顯高於其底部流速。土石流體組成粒徑非常不均勻, 它的流動不穩定, 有陣流現象,當前端受阻而停止時其後續部份會因慣性而壅高, 增加壓力迫使前端再次流動。土石流前端呈波浪狀並有巨石集中現象, 而其後續部份礫石之大小及濃度均較小。

  4. 藉由接收中央氣象局的即時雨量資料推算危險地區的雨量是否達到土石流發生的警戒標準一旦超過警戒標準隨即通報居民進行疏散避難然而以雨量做為判斷土石流是否會發生的最大缺點是準確度並不高因此民眾常會有狼來了的受騙感覺

  5. 其他人也問了

  6. 土石流發生地點之坡度大約在15度~30度間為多而堆積地點之坡度以3度~6度間為多前端隆起且巨礫集中流量大後續水流多為泥流或土石流。 小實驗-動手做做看. 結果發現:大石在上小石在下. 以2000年的桃芝颱風為例,在南投郡坑村及上安村下游一帶有一處寬闊且平面的區域,而此地形成了形成沖積扇一個很好的條件. 土石流段波示意圖. 土石流發生原因主要有三個: 豐富的堆積物:足夠的鬆散土砂提供土石流中所需的固態物質。 充份之水分:充分之水分能降低土石流中土砂之間的摩擦力,是很好的潤滑劑,能夠幫助固態物質流動。 足夠的坡度:足夠大的斜面坡度讓土石流有流動的動力,使土石流能克服土石的摩擦力後繼續向低處流動。 認識土石流之石頭家族篇02【土石流形成要素】 影片告訴我.

  7. 由於每年颱風豪雨都可能造成不同地點發生土石流災害因此每年都會針對地方政府提報建議新增或須檢討之土石流潛勢溪流地點進行審查再將詳細地點與地圖已公布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資訊網方便民眾上網查詢。 6. 那些地區要特別注意土石流災害土石流警戒基準值較低之地區通常須要特別注意。 例如莫拉克災區內的高雄市六龜區、甲仙區、桃源區、那瑪夏區,南投縣信義鄉、水里鄉、仁愛鄉,以及嘉義縣阿里山鄉等。 7. 土石流發生前後有何徵兆? 1.附近有山崩或土石流發生. 2.野溪流量突然增加. 3.有異常的山鳴. 4.溪水流量急遽減少. 5.溪水中帶有流木. 6.溪水異常混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