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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4月14日 · 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 全程戴口罩 。 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詳如附件)。 (二)救護車。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 (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五) 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 (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 口罩新制開始實施日期。4月17日(一) 起開始實施。不再硬性規定大眾交通運輸上需要配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比較]2023年2月20日開始實施的規定中,則是到醫療院所、公共運輸與特殊運具仍須配戴口罩。
    • 這波口罩新制仍須戴口罩的場所。「醫療照護機構」、「救護車」(特殊運具)要戴口罩。醫療照護機構包括長照中心、療養院、老人福利機構、醫療醫事單位、身心障礙照護機構、少年福利中心、榮民之家等。
    • 於指定配戴口罩的場所中可以「拿下口罩」的情況。(1) 飲食、拍照。(2) 不適合戴口罩的醫事相關診療、檢查或活動。
    • 口罩新制上路後「仍建議」配戴口罩的狀況。(1)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2. 2022年11月28日 · 指揮中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只是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再另外研擬公布。 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 (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 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 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3. 2021年7月23日 · 降級,內用,指引,口罩,二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3日宣布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這是考量國內疫情及參考國外防疫經驗加上與各地方政府進行溝通討論的決議

  4. 2021年11月11日 · ()符合共通性原則實聯制量體溫除飲食等例外情形外全程戴口罩從業人員健康監測良好通風充足清消設備每日至少2次環境/物品清消等。 (二)從業人員之接種篩檢. 1.均應至少接種1劑疫苗滿14天。 2.首次服務前應提供 3 日內的抗原快篩 (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三)提出申請並經地方政府核准. 提供餐飲、民俗調理、美容美體、視聽歌唱等服務或營業項目者,須另依相關指引辦理。 (四)復業後管理. 1.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滿14天之從業人員,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 (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 2.完整接種2劑疫苗滿14天之從業人員,則無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 (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 3.顧客進場應提供至少接種1劑疫苗證明,且滿14天之證明。 關於境外移入.

  5. 2022年7月19日 · 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考量國內疫情趨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7月19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其中放寬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相關規定說明如下放寬戴口罩規定增加騎機車/腳踏車為例外情形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但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室內外從事運動。 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3.自行開車、騎機車/腳踏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5.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

  6. 2023年2月9日 · 因為Covid 19疫情全台戴上口罩801天終於到了進一步室內口罩解禁的一天2月20日開始室內戴口罩規定放寬部分場所與情境下仍須戴口罩請多加留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月9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 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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