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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外勞看護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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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部說明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若雇主新招募的外籍看護工因為疫情無法入境來臺工作可選擇到各地的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承接在臺等待轉換的外籍看護工以減少國外引進的等待時間相關申請程序可撥打勞動部專線02-8995

  2. 依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在臺工作不得逾14年其餘業別外籍勞工在臺工作不得逾12年本案因外籍家庭看護工護照變更雇主於申請聘僱許可文件未檢附新舊護照以致外籍家庭看護工超過14年在臺工作年限不得在國內工作勞動部為簡政便民減輕雇主負擔及避免是類情形再發生勞動部已自107年6月起已主動勾稽移民署外國人之居留資料藉由資訊系統介接機制減少再核發逾外國人可在臺工作年限之聘僱許可。 三、為不影響雇主聘僱外國人權益及中斷受照護人照護服務,勞動部將於外國人出境前協助雇主可申請接續聘僱目前等待轉換雇主或工作中之外國人,並協尋國內長照資源提供照護服務;本案勞動部亦已主動聯繫雇主說明相關協助事宜。 回最上面. 回首頁.

  3. 勞動部呼籲雇主首次聘僱外籍勞工前應先完成聘前講習程序並檢附應備文件才能儘速取得聘僱許可以照顧家中被看護者勞動部指出目前首聘雇主約有15於申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時因尚未完成講習相關事項而致退件

  4. 另外在移工名額內現行機構聘僱外籍看護工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人數即本外勞1:1限制未來增加採計護理人員連同本國看護工併計人數再依機構規模大小區分床位規模100床以上機構之護理人數以2分之1採計未達100床的機構則採計全部護理人數以充實機構可用人力提升照顧品質。 勞動部表示,各類別移工資格放寬,經過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討論獲得共識,並與經濟部、內政部、農委會及衛福部等相關部會討論,整體預估將增加2.8萬名移工。 預告期間自今日起至5月30日止,法規預告結束後,勞動部、內政部及農委會將儘速完成相關法制作業,協助產業進用人力,紓緩缺工問題,提升競爭力。 相關檔案.

  5. 1483. 勞動部為提供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更便捷的申辦管道自105年1月1日起陸續推動各項線上申辦項目106年11月1日起再擴大增加聘僱外籍勞工之資料異動及延長轉出申請案件若雇主採網路線上申辦系統送件申請勞動部於受理線上申辦案件7天內即可完成審核快速滿足雇主用人需求

  6.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雇主所聘僱的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不僅已經熟悉臺灣的生活環境對於家中失能者的照顧工作也更為熟練如雇主將他們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不僅不用再擔心原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因在臺工作年限到期不能繼續受僱工作外雇主也因不須繳納就業安定費可以稍微減輕經濟負擔而且轉任的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後會有更好的職涯發展且工作收入更高更穩定對於工作能夠更加投入將有助於失能者照顧品質的提升又可以在符合資格後申請永久居留工作更認真更有歸屬感可以說是勞雇雙贏

  7. 採用介接措施後醫院可將外籍勞工健康檢查結果上傳至該平臺予勞動部勾稽比對雇主只需直接檢附聘僱許可申請表即可申辦外籍勞工聘僱作業不必再等待醫院核發健康檢查結果勞動部亦可就外國人入境相關資料先行核發聘僱許可勞動部統計自106年1月迄今已主動勾稽20萬6千多筆健檢案件相較之前需檢附外籍勞工健康檢查報告雇主聘僱外籍勞工申請案平均處理天數為7.31天至106年12月自國外引進外籍勞工聘僱許可申請案平均處理天數為5.55天除時效大幅加快也使雇主可以持外勞的聘僱許可儘速為其辦理健保加保及延長居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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