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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31日 ·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大法官解釋第799號也指出現行強制治療制度若長年運作結果恐有趨近刑罰的可能此部分悖離憲法明顯區隔要求意旨有關機關應自解釋公布日起3年內有效調整改善司法院大法官今31日做出 釋字第799號解釋 部分違憲」,有關強制治療的要件與規定大致合憲部分違憲主要是刑事訴訟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並未賦予當事人或委任律師到庭陳述意見的機會。 大法官解釋也指出,現行強制治療制度若「長年」運作恐有趨近刑罰的可能,此部分悖離《憲法》明顯區隔要求意旨,並要求有關機關在解釋公布起3年內改善。

  2. 2024年4月18日 ·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過去數十年來大法官曾針對死刑相關規定作出三次解釋都認為死刑並未違憲不過近年來大法官則大多不受理相關的視線聲請本次在15位大法官當中有兩位因為審過死刑案件一位曾當過死刑犯的辯護律師都需要迴避本次審判將由剩下12位大法官共同討論死刑違憲與否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的爭議焦點台灣多次民調顯示出主流民意反對廢死」,但國際與人權團體倡議廢死一直未曾停歇。 此外歐盟(EU)也多次公開批評台灣死刑的判決及執行,呼籲台灣廢除並停止執行死刑。 憲法法庭於今年初公告受理王信福等共37位死刑犯提出的釋憲聲請,將於4月23日進行言詞辯論,討論死刑是否違憲。

    • 中央或地方機關
    • 人民、法人或政黨
    •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
    • 法官
    • 未來的《憲法訴訟法》
    • 延伸閱讀

    在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中央或地方機關可以向大法官聲請《憲法》解釋。 舉例來說,748號同性婚姻解釋,聲請人之一就是地方機關台北市政府,因為轄區內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結婚登記業務,對《民法》婚姻章規定、內政部跟法務部的函文(命令)認為有違憲疑慮,因此聲請釋憲。

    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人民、法人或政黨,可以聲請《憲法》解釋。 人民就不用說,例子很多了,我們來看法人跟政黨的例子。 《菸害防制法》限制菸品業者,以公司名義顯名贊助任何形式之活動,傑太日煙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因為顯名贊助某基金會的專案,遭到衛生福利部裁罰500萬元,窮盡救濟途徑後,聲請釋憲,大法官做成794號解釋。 除此之外,政黨也是一種法人,如果因為《憲法》上保障的權利遭到限制,可以在窮盡救濟途徑之後,聲請解釋《憲法》。比如目前在行政法院的許多黨產訴訟,國民黨就是原告之一,將來如果敗訴確定,也可以聲請釋憲。至於先前大法官作出的793號黨產釋憲案,並不是國民黨聲請,而是承審法官所聲請的。

    現有立法委員是113人,達三分之一要38人。最近即將換發數位國民身分證,不少民間團體、學者發聲反對,讓人想起前一次的國民身分證換發也發生過爭議。 2005年,內政部要換發國民身分證,依照當時的戶籍法規定,必須要收錄指紋,才能請領,形同政府要強制按捺指紋並且收錄。 當年在賴清德的領銜之下,包括蔡英文、徐國勇,以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作為理由,向大法官聲請暫時處分及《憲法》解釋。 結果,大法官做成史上第一次,也是現在唯一的一次《憲法》暫時處分,第599號解釋凍結戶籍法施行,並隨即進行言詞辯論,做出603號解釋,宣告《戶籍法》相關規定違憲。

    現行有效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2項規定:「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原本唯一在個案可以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的法官,只有終審的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但過去,兩個終審法院,並沒有動用這個法律依據,來就個案中可能違憲的法律,聲請《憲法》解釋。 1995年,大法官在371號解釋中,幫終審法院以外的小法官打開一扇可以聲請釋憲的門。這幾年來,50個左右的《憲法》解釋,來自這些法官的聲請案。後來又在572、590號解釋具體化、完善化,小法官聲請釋憲的相關規範。 最近的796號解釋,是有史以來第一個,由最高法院法官聲請而做成的違憲解釋。 至於檢察官,目前並沒有辦法單獨以自己名義聲請釋憲。

    大審法的壽命快結束了。2022年1月4日,新的《憲法訴訟法》即將施行,到時候大法官將會組成《憲法》法庭來審理《憲法》訴訟案件,而不是以會議形式。至於新法開始之後,誰可以聲請什麼樣的案件、聲請的要件,之後再找機會說。

  3. 2020年5月30日 · 釋字791號解釋 的釋憲標的有兩個: 刑法第239條 處罰通姦、相姦行為,以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但書,讓被害人可以選擇撤告的合憲性。 這篇主要介紹在大法官怎麼論述通姦罪違憲這個部分。 18年前雖然做過解釋,但有重新檢討必要. 2002年,大法官曾經就通姦罪做出 合憲解釋554號 ,那為什麼現在還要重新做一次,大法官給了兩個原因:婚姻中的人格自主更受到肯定與重視、社會功能相對化。 理由書指出隨著社會自由化與多元化發展、當代民主國家婚姻法制主要發展趨勢,婚姻關係中個人人格自主,包括性自主權的重要性,已經更加受到肯定跟重視,而婚姻乘載的社會功能趨於相對化(編按:婚姻的社會功能也包含更注重個人權利與人格的展現等)。

  4. 2023年2月10日 · 最新文章. 2023/04/28 | 李秉芳. 開發金併購金鼎證券案主張證交法屬於空白刑法違憲大法官判全部合憲判決理由指出證券市場變化快速金管會依照交易情況以期專業來評估相關的規定細節這點沒有問題而受到規範也就是即將進行收購股權的公司經營者應該可以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受到管理限制所以以此主張空白刑法不明確所以違憲理由不充分證交法 憲法判決 More... 2023/02/10 | 李秉芳. 毒販欲供出上游換減刑,聲請再審遭駁回,憲法法庭大法官:判決「合憲」但這3人有再審的權利. 雖然大法官認為該法條沒有違憲,但是這3名聲請釋憲人,在判決送達之日30天內,可依判決意旨,向法院聲請再審。

  5. 2022年5月12日 · 大法官解釋. 登報道歉. 言論自由. 基本權. 思想自由. 以往翻閱報紙時時常看到某某人因為妨害名譽或誹謗等情事在判決出來後登報向當事人道歉但這樣的道歉往往是加害者依照法院判決而被迫強制道歉並非心甘情願日前大法官就對這樣的判決提出質疑認為其破壞言論自由與思想自由

  6. 2017年5月25日 · 一、 解釋摘要. 本案是由辦理戶籍登記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和因辦理結婚登記遭拒絕之祈家威先生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多數意見認為民法關於婚姻規定如使同性二人無法以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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