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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18日 · 李秉芳. 當過小編、文案、企劃,寫字的人。 現為關鍵評論網記者。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過去數十年來大法官曾針對死刑相關規定作出三次解釋都認為死刑並未違憲不過近年來大法官則大多不受理相關的視線聲請本次在15位大法官當中有兩位因為審過死刑案件一位曾當過死刑犯的辯護律師都需要迴避本次審判將由剩下12位大法官共同討論死刑違憲與否。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的爭議焦點,台灣多次民調顯示出主流民意反對「廢死」,但國際與人權團體倡議「廢死」一直未曾停歇。 此外歐盟(EU)也多次公開批評台灣死刑的判決及執行,呼籲台灣廢除並停止執行死刑。 憲法法庭於今年初公告受理王信福等共37位死刑犯提出的釋憲聲請,將於4月23日進行言詞辯論,討論死刑是否違憲。

  2. 2018年12月19日 ·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在立法院25年來六進六出的憲法訴訟法終於在昨18日三讀通過除了聲請釋憲門檻下修也增加了具名投票的規定立法院昨18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未來大法官會議將改制為憲法法庭除了規定大法官將具名釋憲以達過程公開透明之外未來民眾如果認為自身案件的終審判決結果有牴觸憲法的疑慮也能夠聲請釋憲。 《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以下簡稱《大審法》)從1993年2月3日修正公布施行至今超過25年,規範內容簡要,已經不敷實務運作,昨日進行全面翻修,並改名為《憲法訴訟法》。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至今第一次大修,中間有些爭辯,「六進六出立法院」,今天終於看到歷史一刻。 法案審查上沒有藍綠,通過後希望能落實,新制將於公布後3年施行。

  3. 2024年4月22日 · 憲法法庭有15名大法官因為蔡烱燉曾審理死囚王鴻偉案蔡彩貞曾參與死囚王柏英案尤伯祥曾任死囚邱和順辯護人3人均迴避本案審理大法官共12人。 在言詞辯論後,會由12位大法官進行評議後作出判決。 依照相關規定,需要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也就是至少8人要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也就是至少要有6人同意。 但假如針對結果同意與不同意的大法官各為6人,主席許宗力或是主筆判決的大法官可能會再次針對判決內容及理由進一步討論,以盡可能達到多數共識。 假如大法官認為爭點題綱的第一題,也就是「死刑」本身屬於違憲。 那目前尚未執行的37死刑案判決將會被撤銷且發回重審,因為死刑已被宣告違憲,也不能再判死刑,死刑這個刑罰可能會因這次的憲法判決遭到廢除。

    • 聲請人怎麼想?
    • 內政部、銓敘部如何回應?
    • 大法官最後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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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伸閱讀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指出倘若警察人員同一考績年度中,「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已達二大過者,其遴任機關或授權之機關、學校應予以免職。然而對比一般公務人員適用的《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的考核與獎懲進行「年度總計」,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兩大過者才會予以免職處分。 徐國堯律師邵允亮指出,傳統的特別權力關係思維,在過去已不幸使得軍人及警消體系成為人權保障的化外之地。並認為因軍人或警消身分導致的差別待遇,必須至少以中度或嚴格標準加以審查才合理。 徐國堯則表示,自己是現行制度下的犧牲品,並控訴過往法院最終只是審查申訴處分加減計算有無錯誤,而無實質審查申誡理由是否真實存在。「長官要用各種理由來處分基層,簡直易如反掌,屆時將有類似的訴訟案件,對法院來說絕對是增加負擔。放任行政機關權力獨大,最終就是絕對...

    內政部律師李元德回應,消防員處理火場必須有團隊的協調合作,才能發揮救災的功能,因此有高度紀律要求。主管機關發現有不適任的警消人員時,以斷然、及時汰除的手段處理是維持紀律的必要手段。不同的身分職務性質,為不同的人事規範處理,其手段與目的之間具有合理實質的關聯。 此外,憲法第18條雖然保障人民有依法擔任公務的權利,卻也包含從事公務者須依法接受考評義務。釋字764號解釋也承認公務人員性質不同得為不同的制度設計,當然也涵蓋不同的考評制度的設計。 銓敘部律師補充,如果公務員表現不好,影響的不只自己,而是整個行政體系的順暢運作。公務員若不適任,長官卻沒有讓該公務員離職的權力,所拖累的不是一個機關,而是整個政府的效能。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將《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免職規定用在消防員上並無不當。他指出消防員雖...

    首先,判決指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與憲法與憲法第7條、第18條保障人民平等服公職權及第77條司法院掌理公務員懲戒規定均尚無牴觸。 其次,大法官說明服公職權所為的差別待遇如果涉及公務人員免職,原則上應以中度標準予以審查,目的是為了追求重要公益,規範中對警消人員的差別待遇與其要達成的手段,與憲法保障平等服公職權之意旨相符。 面對一般公務人員考績以年作為單位計算,警消卻是以平時考核作為基準,大法官認為,對於違紀已達法定免職標準的警察及時淘汰,以避免人民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及社會秩序受到威脅或危害,目的自屬追求重要公益,並無牴觸憲法。

  4. 2017年5月25日 · 一、 解釋摘要. 本案是由辦理戶籍登記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和因辦理結婚登記遭拒絕之祈家威先生聲請大法官解釋大法官多數意見認為民法關於婚姻規定如使同性二人無法以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與第7條平等權。 有關機關應於兩年內修法,修法方式由立法決定,如逾期未修正,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可以直接依民法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本號解釋另有兩位大法官各撰寫了一份部分不同、一份不同意見書(大法官總共有15位,其中一位迴避)。 一句話:民法禁同婚違憲! 兩年內修法! 不修法同婚可直接登記! 二、 釋字第726號解釋理由書重點分析.

  5. 2022年5月12日 · 2018年10月大法官再次受理強制道歉釋憲案隔年的3月舉行公開說明會2022年2月25日做出憲法法庭判決變更了656號解釋的結論宣告違憲並且在主文中明白表示:「適當處分」,應不包括法院以判決命加害人道歉之情形

  6. 2024年2月26日 · 最新文章. 2024/03/19 | 李秉芳. 憲法法庭上路2年共收5681件言詞辯論和判決量都增加但仍有9成案件不受理. 憲法法庭新制上路之後處理處理的重要案件包括公然侮辱罪幽靈人口投票案毀謗罪外遇者不得離婚案死刑相關的連身條款」、無期徒刑假釋撤銷案等。 司法院指出受理案件、言詞辯論和作成裁判的比例都比去年更為增加,不過目前仍有9成案件未被受理。 司法院 憲法 More... 2024/02/26 | 《思想坦克》 詹順貴:才剛成為國會最大黨,國民黨為何膽敢如此囂張忘形、恣意妄為? 如果換個場景來想像,如果1月13日的大選是國民黨贏得執政權,其立院黨團會提出這些紊亂現有憲政體制的主張嗎? 筆者敢斷言一定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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