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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壹、立法過程. 司法院大法官依憲法第78條第79條第2項規定掌理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行憲後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制歷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之更迭及至82年2月3日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以下簡稱大審法修正公布全文35條後施行至今。 現行實務運作配合法規之制修,大法官係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解釋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 94年6月10日憲法增修條文再次修正公布,於第5條第4項增訂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事項,是以相關審理程序於大審法應予明定。

  3. 1.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 」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之部分,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八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 2. 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於受強制隔離處置時,人身自由即遭受剝奪,為使其受隔離之期間能合理而不過長,仍宜明確規範強制隔離應有合理之最長期限,及決定施行強制隔離處置相關之組織、程序等辦法以資依循,並建立受隔離者或其親屬不服得及時請求法院救濟,暨對前述受強制隔離者予以合理補償之機制,相關機關宜儘速通盤檢討傳染病防治法制。

  4. 2024-03-29. 案件訊息. 憲法法庭審理111年度憲民字第4196號鍾淑姬聲請案等就禁止選前公布民調聲請憲法審查),增列言詞辯論爭點題綱公告. 更多公告. 熱門服務. 常見問答. 判決. 實體裁定. 程序裁定. 聲請注意事項及自我檢核. 書狀格式. 書狀範例. 線上起訴. 司法便民. 公開書狀之案件全覽表. 言詞辯論案件庭期表.

  5. 2021年5月21日 · 本文. 關於聲請大法官解釋的規定以前都是明定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不過該法已經在2019年1月4日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95條並自公布後3年施行 [1] ,因此2022年1月4日以後就要改稱為憲法訴訟法 [2] ! 現行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只簡要規定了2種大法官任務:「解釋案件之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之審理」 [3] (篇幅有限,本系列文章限於說明「解釋案件之審理」)。 其中「解釋案件之審理」又可再略分為「解釋憲法」(也就是俗稱的違憲審查)和「統一解釋」 [4] 。 一、解釋憲法. 如果「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是對於「法律、命令是否牴觸憲法」有疑義,都可以向大法官聲請解釋憲法。

  6.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 大學法 第 11 條. 大學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解釋文: 大學自治屬於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舉凡教學、學習自 由有關之重要事項,均屬大學自治之項目,又國家對大學之監督除應以法 律明定外,其訂定亦應符合大學自治之原則,業經本院字第三八 號解 釋示在案。 大學於上開教學研究相關之範圍內,就其內部組織亦應享有 相當程度之自主組織權。 各大學如依其自主之決策認有提供學生修習軍訓 或護理課程之必要者,自得設置與課程相關之單位,並依法聘任適當之教 學人員。

  7. 2020年12月7日 · 2020/12/07, 社會. 誰可以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 普通人也可以嗎? Photo Credit: 中央社. 一起讀判決是一個分享判決、論文跟其他法律訊息的地方。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誰可以聲請憲法解釋依照大審法第5條以及相關大法官解釋有四種類別而每一種類別可以聲請釋憲的條件都不太一樣。 794號解釋. 796號解釋. 一起讀判決 刊載於此. 收藏文章 訂閱此作者. TNL 網路沙龍捍衛你的發言權,在這裡安心發表觀點. 前往 TNL 網路沙龍看更多議題. 誰可以聲請憲法解釋? 依照「大審法」第5條以及相關大法官解釋,有四種類別,而每一種類別可以聲請釋憲的條件都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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