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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回到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試題被作為依法令舉行之考試試題的議題上,我們必須面臨一個難以處理的問題,就是一個取得「依法令舉行之試題」之利用人,如何知道該試題在先前就已經是受著作權保護之標的? 著作權之私權需要被保護,而開放試題廣為大家利用的公益也必須被考量,二者間應有一均衡,其處理方式或許可以認為,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試題,不因被作為依法令舉行之試題而喪失其著作權法之保護,這一結論並不應因為該試題是否曾經著作權人同意作為「依法令舉行之考試試題」而有不同。 不過,利用人仍得在第九條第一項第五款之「依法令舉行之考試試題」相同狀態下,逕行利用該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試題,不必經試題的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例如,以該試題是「依法令舉行之考試試題」之名義利用之。

  2. 哉問 單元選單: 哉問 時事分析 著作權觀念漫談 著作權法逐條釋義 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逐條釋義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日本著作權法中譯本 判決評析 演講影音 認識智慧財產權 營業秘密法(法令) 營業秘密法(論文) 營業秘密法(判決) 著作權法制 曉庵隨筆 法令條約 相關論文 ...

  3. 時事分析. 「共同筆名」與「影子作家」 作者:章忠信. 98.03.16.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service@copyrightnote.org. 近來,某政府的駐外人員被質疑以特定筆名,在媒體發表辱台文章,於職務身分不當,要求政府應予追究。 當事人否認他就是該筆名之人,文章也不是他寫的。 依他的說法,該特定筆名是與一群朋友的「共同筆名」,別人用一個難以證明是他筆名所寫的文章,要將所有文責扣到他身上,不知道要怎麼證明他不是那個筆名。 不過,網友們在網路上經過上天下地式地搜尋,找出一堆證據,推論出當事人就是使用該特定筆名之人。 這個案子引發關注之處,在於對外代表政府的公務員是否發表了讓自己人民感覺不友善的觀點。

  4. 張愛玲所有著作的著作權到底歸誰是這一連串爭議最大的焦點大陸法院已判定屬於宋淇夫婦及其後人應該已無須再作爭執本案所以產生爭執主要是張愛玲在其遺囑中僅交待棄世後所有財產將贈予宋淇先生夫婦。 」創作者時常沒有意識到她的無形財產,會比有形的財產更具價值,生前如此不經意,忽略了應該就智慧財產權作特別的處理,死後更是難以處理,才會衍生一堆爭議。 依據台灣的著作權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著作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 著作財產權之受讓人,在其受讓範圍內,取得著作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讓與之範圍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 」其中「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是要保護創作者,法律必須朝有利創作者方向作規範。

  5. 作者:章忠信. 完成日期 97.04.20. 有著作權,侵害必究。 ch7943wa@ms12.hinet.net. 最近,法國第一夫人卡拉布妮的露點裸照,在紐約佳士得拍賣場上,以高於底價20多倍的9萬1千美元賣出,原本這筆拍賣款打算捐給在柬埔寨行醫的瑞士慈善團體做公益,但這個團體卻以他們無法接受出賣女性肉體的錢,予以婉拒。 雖然是第一夫人的露點裸照,不過,這張黑白照片其實是瑞士攝影大師米謝爾孔泰,在1993年就當時擔任模特兒的卡拉布妮所拍攝的藝術作品。 也許,我們應該好奇的是,除了滿足收藏的嗜好,買家買了這張照片,可以作甚麼用途?

  6. 106.10.02.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ch7943wa@ms12.hinet.net 一個作者,早年將三篇短篇小說交由出版社出版,過了幾年,又將這三篇小說交由另一家出版社編入另一本小說選集中,引發兩出版社間的緊張。最後,後出版小說選集的出版社及作者公開道歉,書籍下 ...

  7. 大嬸在公園裡,用自己的設備播音樂唱歌跳舞,買設備要花錢,播音樂要電費,則利用到別人的著作,付一點錢給創作者,應該是合理的。. 但若說公園播音樂、唱歌跳舞侵害著作權,違反著作權法,甚至要抓去關起來,就顯得太過了。. 這就是我們的著作權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