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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外僑綜合所得稅電腦題庫目錄. 1948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是否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 在年度中結婚或離婚,應如何申報?. 更新日期:111-05-02.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是否應合併申報問題分3 點來說明:. 1.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除自103年起符合民法第1010條第2項 ...

  2. 小周的妹妹要結婚了!爸媽想送給妹妹1份豐厚的嫁妝,但不知道稅法是如何規定,經小周多方了解後稟告父母。相關規定是這樣的: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包括現金存款、股票、房屋等),各自贈與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時,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因此,在子女結婚當年,父母除可分別 ...

  3. 納稅義務人的配偶與前夫或婚前與他人所生子女如果受納稅義務人扶養可以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有關納稅義務人之子女規定減除其免稅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101年12月3日台財稅字第10100188380 ...

  4.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如何申報較為有利. 更新日期:113-03-28. 依據所得稅法的規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雙方均有所得時,一定要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且納稅義務人與配偶一方有薪資所得者,均可就其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以減輕負擔,但仍然 ...

  5. 參、申報程序. 1305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是否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 在年度中結婚或離婚,應如何申報?. 這個問題分2點來說明:. 1.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102 (含)以前年度納稅義務人配偶的所得,要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其中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 ...

  6. 首頁. 外僑稅務服務. 外僑稅務FAQ.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外僑列報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免稅額應檢送哪些文件? 如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不在中華民國居住,是否亦可列報免稅額? 更新日期:113-04-22.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外僑列報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應檢附的資料為: 一、配偶: (一) 配偶基本資料(如護照影本、出生證明或居留證影本等)。 (二) 關係證明文件(如結婚證書影本或由當地政府或駐外單位認證文件)。 (三) 生存證明(如公證文件、戶籍證明或有足資認定其生存事實文件)。 二、直系尊親屬(須年滿 60歲或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者): (一) 親屬基本資料(如護照影本、出生證明或居留證影本等)。 (二) 關係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戶籍證明或由當地政府或駐外單位認證文件)。

  7. 婚後移轉共有房屋有「撇步」 放大土地增值稅節稅效果. 更新日期:112-04-1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訊)家豪跟雅婷在結婚前就合資買了一間公寓共同持有,結婚生子後,雅婷在家專心照顧小孩,但仍想哪一天可以重返職場。. 於是,雅婷媽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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