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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 重新核釋失聯移工解釋令及訂定相關處理原則. 法令政策. 發佈日期:2023/05/18更新日期:2024/05/14. 類別:外國人權益維護法規. 標題:重新核釋失聯移工解釋令及訂定相關處理原則. 內容: 本次修正重點: (一)重新核釋本法第56條第1項及第73條第3款部分: 1、「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要件: (1)「連續曠職3日」指外國人與雇主間之聘僱關係尚未終止,且無正當理由,而於其實際應工作日連續3日不到工者。
移工 統計資料 發布日期: 2024-04-25 發布單位:秘書室‧編審及檔案科 資料點閱次數:149165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 ... 失聯移工人數統計表11303 ods xls 113年2月 失聯移工人數統計表11302 ods xls 113年1月 失聯移工人數統計表11301 ...
2024年4月26日 · 勞動部說明,移工失聯原因包括經濟因素、勞動條件、雇主不當對待、非法媒介等,自去 (112)年從預防面、查處面及裁罰面加強各項措施,112年度移工失聯發生3萬1,556人,已較111年度失聯4萬1,203人趨緩,並規劃修法加重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者罰則,從源頭遏阻失聯發生,引導合法僱用。 勞動部說明,截至113年2月底,移工失聯滯臺未出境累計共8萬5,229人,移工失聯人數上升肇因於110年至111年疫情期間,各國邊境管制及航班減少,新移工無法引進、屆滿移工難以出境,勞動力市場供需失衡,也不利失聯遣返作業;疫後已正常引進、遣返恢復常態,勞動部近2年自源頭強化管理,加強外國仲介選工責任、提升勞動條件及權益保障、檢討政策引導合法僱用,失聯情形已趨緩。
2023年2月6日 · 台灣逃跑的失聯移工已多達8萬人且持續增加,雖然移民署每年都用軟性方案讓移工「免強制收容」也只要繳2000元罰鍰來吸引移工自行投案後被遣返回國,但實際上這種方式對多數的移工來說誘因仍不足,因為他們面臨的是更不穩定的就業環境,以及高額仲介費欠款。
2023年12月26日 · 移工發生失聯原因包括經濟因素、勞動條件及雇主不當對待等,勞動部積極跨部會合作,從政策面、預防面、查處面及裁罰面加強各項作為。 在預防面,特別推動強化移工權益多項措施,包括:自111年5月1日起,規定雇主應為家事移工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也自111 年 8 月 10 日起新聘家事移工月薪由 1.7 萬元調至 2 萬元;112年1月1日開辦新聘家事移工入國講習服務,透過案例宣導提升移工對於自身權益認知及後續尋求協助管道;另推動家庭看護移工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加強保障休假權益,112年截至11月止已服務11.6萬人次,短照服務與擴大喘息服務,兩者合計補助額度每年最高可達52日。
重新核釋失聯移工解釋令及訂定相關處理原則. 發布單位: 勞動部. 發布日期: 112-05-18. 點閱人氣: 1442. 本次修正重點: (一)重新核釋本法第56條第1項及第73條第3款部分: 1、「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要件: (1)「連續曠職3日」指外國人與雇主間之聘僱關係尚未終止,且無正當理由,而於其實際應工作日連續3日不到工者。 (2)「失去聯繫」指外國人離開雇主之工作場所及安排之住宿地點,且雇主、接受雇主或外國人委任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相關單位無法確知外國人住宿地點或聯繫方式,並有 (1)無法聯繫外國人、 (2)接獲外國人聯繫,但無法確知係外國人本人所為、 (3)外國人未明確告知可供查認之住宿地點、住宿期間及聯繫方式、或 (4)外國人告知資訊經查認非屬實等情形之一者。
2023年8月17日 · 失聯移工(俗稱逃逸外勞或外勞逃跑)在台灣雇主最頭痛的問題之一,截至2023年6月底,相關單位統計,在台灣的失聯移工達82822人,對比2020年的5.2萬人,2021年的5.5萬人,顯然近兩年人數暴增,相較外勞總數72.8萬,比例已超過10%! 很多雇主都會遇到外勞逃跑的問題,後續該怎麼處理,則會隨法令變動而有差異,如果處理不慎,還可能受罰或喪失應有的權益! 雇主處理失聯移工SOP教學. 一、清楚法令規定的時間.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6條前段的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三日內以書面載明相關事項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 白話文翻譯,當外籍移工連續曠職3日且下落不明,就算成為失聯移工。
2023年12月10日 · 移工失聯人數及發生率自110年2萬人(2.96%),因受疫情邊境管制,國內缺工致非法聘僱移工情況激增,加上遣返困難,111年失聯發生及滯臺人數大幅增加,111年上升為4.1萬人(5.96%)。. 但今年3月疫情解封,邊境管制及遣返作業均回復正常,112年至10月底2 ...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移工失聯通報及聘僱終止通報. 首頁. 業務服務. 外籍移工服務. 通報及申辦業務. 移工失聯通報及聘僱終止通報. 列印內容 [另開新視窗] 注音. ::: 法令依據: 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 服務簡介: 一、逃逸通報: (1)未滿3日:如外國人有曠職失去聯繫之情形,雇主得以書面通知移民署及警察機關協助尋找。 (2)已達3日:如外國人連續曠職且失去聯繫達3日,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本處、勞動部、移民署及警察機關。 二、終止通報:若雇主與外國人有聘僱關係終止之情形 (如勞雇雙方同意轉換雇主、被看護人死亡、雇主死亡、雇主關廠終止勞動契約、船舶無法繼續作業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外國人事由等6種情形),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本處、勞動部、移民署及警察機關。 以下情形可免通報:
2023年9月8日 · 所謂的失聯移工,在 法規 定義中指的是無故連續曠職 3 天、失去聯繫等情形,經雇主通報後即為失聯。 移工被認定失聯後,原先的聘僱許可跟居留許可都要廢除,並且若被找到,會被送進收容所、強制遣返回國。 這群從印尼、越南等地離鄉背井、來臺掙錢築夢的移工們,為何要冒著被抓的風險逃跑或離開,流落異國街頭、四處打黑工? 監察委員王美玉、趙永清、王幼玲、紀惠容,日前透過訪談 33 位失聯移工、人力仲介業者、民間團體(NGO)等,結合文獻分析與專家學者諮詢,針對移工失聯的原因和改善建議,發布近 300 頁的 調查報告 。 本文摘錄其重點如下。 1. 臺灣缺工嚴重導致黑市活躍,「非法賺得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