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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娛樂稅--地方稅網路申報. 更新日期:112-04-19. 一、 適用對象. 娛樂稅自動報繳及臨時公演之代徵人或其代理人,經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准以網際網路辦理申報者(以下簡稱申報人)。. 二、申報期間. (一) 自動報繳. 每月 1 日零時起至10日24時止,申報截止日如遇例 ...

  2. 申辦方式. 5. 自行查調所得 (事業機關團體及事務所) 自然人憑證 健保卡 工商憑證 組織及團體憑證. 6. 受任查調所得 (事業機關團體及事務所) 工商憑證 組織及團體憑證. 查詢112年所得資料試辦作業要點 ( PDF ). 查詢112年度所得資料作業宣導摺頁 ( PDF ).

  3. 競技競賽和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扣繳的有關規定如下: 1.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要按照給付金額 ...

  4.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疫情影響娛樂消費臺北市政府提報議會修正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將娛樂稅徵收率全面主動減半課徵期間再延長至112年6月30日臺北市議會已於8月 3 日完成三讀程序。 該局說明,北市自109年12月起針對娛樂稅徵收率,首創娛樂稅全面主動減半課徵,當前中央兼顧國家經濟與國人生計,建立「經濟與防疫並存」措施,娛樂業者於疫情期間營業,防疫成本增加,為振興配合防疫影響營運之娛樂業及鼓勵民眾娛樂消費,參酌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延長1年,本府提案延長娛樂稅徵收率減半課徵期間至112年6月。

  5. (一)所得人從事職業所必需穿著,且非供日常生活穿著使用的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服裝,該服裝的購置或租賃費用,與清洗、整燙、修補及保養該服裝所支付的清潔維護費用: 1.依法令規定執行職務必需穿著的制服或定式服裝,如法官、書記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及律師在法庭執行職務應穿著制服 ...

  6. Q3:新創事業增加員工薪資是否有相關優惠措施,申請程序為何?. 更新日期:107-01-12. A: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第3項及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第6條規定,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下列文件,送 ...

  7. 2.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三獎 (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五獎 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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