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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工族、全職者都要遵守離職預告期. 《勞基法》規定不定期契約的勞工,包括:部分工時員工、全職上班族,離職前都要遵守《勞基法》16 條的預告期規定,依據年資多寡決定離職的預告期(如下所示)。 《勞基法》第16條規定的離職預告期: 年資低於 3 個月:可直接離職,不必預告. 年資 3 個月以上未滿1年:10 天前預告.
    • 提離職,但老闆不放人怎麼辦? 大部分工作者的勞動契約屬於不定期契約,也就是進公司就會持續工作到雙方決定終止勞動契約的那一天。 依據民法規定,勞工終止不定期勞動契約是不需要理由,也不用雇主同意,因此勞工單方告知雇主離職意願時,只要符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日的規定,離職就生效了,可在離職後不用再去上班。 不過,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工作者向雇主提離職時,留下書面、電子信箱或通訊軟體等離職通知紀錄,確保雇主得知你離職的消息,並押上「最後上班日期」,且確認該日期符合離職預告期的規範。
    • 離職前必須要把補休、特休用完嗎? 勞基法規定,加班換補休、特休假的排假權都是由勞工主導,因此雇主不能為了規避預告期的薪水,就要求員工放假到最後一天。 然而,雇主如果想讓員工提前離職,符合《勞基法》的做法是,必須將預告期間的工資全額支付給員工,未休完的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 舉例來說,美華預計於 6 月 5 日離職,但她的老闆為了人事銜接便利,希望她做到 5 月 31 日,並將 6 月 1 日至 6 月 5 日的工資算給她,這麼做是合法的。
    • 補休與特休如何換成工資? 1 天補休與 1 天特休的意義並不同,補休是用加班費來換,特休則是有薪事假,加班費的工時需要加成,兩者換算的工資並不同。 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的方法很簡單,首先將自己的時薪算出來(月薪 ÷ 30 天 ÷ 8 小時),再盤點自己的特休與加班紀錄,注意加班紀錄必須要詳列加班日期與該日的加班時數,例如:週一工作日加班 4 小時、端午節國定假日加班 1 天、週六休息日加班 8 小時。
    • 步驟 1:確認公司的工作規則
    • 步驟 2:提出公司能接受的離職原因
    • 步驟 3:先在心裡決定好離職日期

    工作規則中會詳細說明加班規定、工時規定、有薪年假、特別休假、離職規定等,所以離職時要先確認。(台灣的勞基法規定,員工人數 30 人以上的公司,雇主須依法訂立工作規則。) 這些規定通常寫得較繁瑣,請盡可能在決定離職前,身心狀態比較好的時候就先閱讀。 即使公司沒有公布,但勞基法規定雇主必須將此規則揭示及保管在公司內容易看到的場所,或是將電子檔放在公司電腦的公用檔案中,好讓員工隨時都能查看。也可以向主管或人資表明想確認工作規則。 不過,我希望你記住,工作規則頂多就是公司制定的規則,是雇主的期待。如果未遵守並不犯法,還是要以勞基法為優先。例如,公司的工作規則載明「員工須在公司受理離職後 3 個月方得離職」,所以公司不讓員工在提辭呈後 1 個月離職,但這件事並不成立。依日本的法律規定,員工只須在 2 ...

    最重要的是不需要跟公司鬧得不愉快就順利離職。好的離職原因有一個重點,那就是要讓公司覺得你提出的原因,公司也愛莫能助。 如果你已經請留停調養身體,也可以直接說「我也休息一段時間了,但還是不確定何時能恢復,所以決定離職」。 不過,如果之前都沒問題(至少公司這麼覺得)的人突然坦白說:「因為公司的勞動條件太差,我想辭職」、「我再也受不了某某人的職場霸凌」,那麼自然免不了與公司關係交惡。 如果不管如何就是想指出公司的問題,那應該早在決定辭職之前,例如跟公司交涉調部門時提出。要是看不到公司有改善的可能,那就安靜地以表面上的圓滿離職為目標,比較省力。 我建議的離職原因包括「結婚」、「照顧父母」、「要跟朋友一起創業」。我要結婚了,另一半希望我辭職我要回老家幫忙家人希望我辭職回去照顧這些都是跟家庭有關的理由,...

    想好離職原因後,接著是決定離職日期。決定離職日很重要,如果不確定下來,僅是表達離職意願,就很有可能在配合公司的情況下一直將離職日往後延。 此外,大家都知道你的離職日後,你也很可能受到公司其他人不必要的攻擊。請先默默在心中決定好日期,再配合公司的工作規則提出辭呈。 我會建議,你心裡決定好的離職日期至少是提出辭呈的 3 個月後。當然,如果希望拿到獎金再離職,離職日或許會抓更久之後;反之,若真的很難再繼續工作下去,最少也要預留 2 週。 不過,我會希望你盡可能把特休用完再離職,而且留下 6 個月的加班紀錄。有些人的特休甚至有 20 天之久,如果連續請的話,3 個月很快就過去。 如果能決定好離職日,心情也會稍微平穩一點。一旦在心裡決定好離職日後,從提出辭呈到最後上班日,能盡量維持心情穩定、帶著笑容工...

  2. 2016年1月12日 · 比較好的提離職流程是先跟直屬主管約時間談職涯規畫的問題通常主管一聽到這種邀約心裡八成就有數了其次跟主管面談時最好可以備妥書面和電子辭呈寫明離職理由交接清單和細項最重要的離職日期也一併壓定。 準備充分,一方面能表達你的堅定,也讓主管沒有太多的慰留空間。 Q2.老闆不斷慰留,該怎麼考慮? 聽到員工想走,主管多半會心裡一沉,上演一場慰留記。 面對這種情況,104資訊科技副總經理陳力孑說,工作者在困擾之餘,也別沾沾自喜,你要先搞清楚老闆再三慰留的原因,是因為缺「人手」,還是缺你這個「人才」? 有時候,老闆考量的可能只是「成本考量」,畢竟留下舊員工的成本,低於招募新人。 因此,如果你發現自己對組織的貢獻並非不可替代、老闆也沒有缺你不可,就不用為此動搖求去的念頭了。

  3. 2022年3月1日 · 擔任管理職一段時間後你一定會遇到員工提離職這時你可能覺得被拋棄不被肯定最麻煩的是誰要來接離職員工的位置? 畢竟應徵到對的人不容易,很可能一兩個月就這樣過去了,其他員工負荷量因此加重,對整個團隊都是壓力。 那要如何慰留想離職的員工呢通常大家想到最直接的方法恐怕是加薪」。 的確,不少人聽到加薪,就願意再留一陣子,但研究顯示,這只是急救措施,並非對症下藥。 美國康乃爾大學調查發現,受加薪慰留的員工,最快 6 個月內一樣會離職,因為錢難留住心。 延伸閱讀: 史上最大轉職潮來襲! 加薪多少可以留才? 主管、員工的答案不一樣. 專家建議,要慰留欲離職員工,最好的方式就是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確保員工在你的管理之下,有成長空間與工作快樂。

    • 第一個問題:我能做些什麼?如果離開對他是好的,我能多快讓他走,又可以幫助他些什麼?過去有幾位交情很好的同仁,考核分數也不差,默契也好,但我卻主動勸他轉職。
    • 第二個問題:我少做了什麼?一個人會想離開一個環境,有時是因為適合度的問題,有時則是因為人的問題,過去這些年來,我很少碰到員工突然拋出要離職了,然後只給我一點時間應變的狀況。
    • 第三個問題:我該為目前的案子要求他多留一陣子嗎?不,我不會這麼做。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很肯定,除非對方自己提出這項要求,否則我不會主動提出,因為這麼做大致上還是出於私心,跟第一點其實相衝突了,多留的這段時間對他並沒有幫助,反而是種消耗,因為他得先推遲甚至拒絕其他機會,這對他來說不是好事。
    • 那我該把公司的目標放在後頭嗎?其實這不是一個選擇題,公司目標永遠都是重要的。馬雲有一個「YES 理論」,有人曾問馬雲應先賺錢還是先培訓?馬雲答 YES,既要賺錢也要培訓;問要聽話的員工還是要能幹的員工?
  4. 2015年12月8日 · 首先先了解過往老闆或主管如何處理員工離職如果看到主管在面對員工辭職信的反應是較為情緒化或會弄到團隊皆知而你將成為下一個的機率將會大大提升。 應對策略:

  5. 2018年12月6日 · lzf via shutterstock. 想提離職卻沒勇氣? 別讓一個「心魔」耽誤你的終身. 經理人熱門 八分生活熱門. 分享. 收藏. 我的幾個自媒體朋友最近都處在想辭職而又不敢辭的糾結狀態中。 她們的薪資都不太高,公眾號都做得不錯,薪資收入還不及公眾號的一個零頭,卻還是要忍著繁重的工作量和老闆用「你在外面做自己的事業,簡直吃裡爬外」看自己的憤怒眼神中,每日早出晚歸。 理由就一個 ── 辭職沒有安全感。 但安全感到底是什麼? 前幾天我給兒子買了一副床邊護欄,最結實的、四面都圍上的那一種,我和老笨花了一個多小時才裝好。 進去後,我就不出來了,兒子還沒習慣,我倒是先習慣了。 四面一圍,即便作為一個成年人,我也覺得太有安全感了。 感覺就是歹徒衝進來,掰開那個護欄還需要點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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