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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三獎 (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五獎 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 ...

  2.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 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

  3.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提供統一發票自動對獎及中獎獎金自動匯入帳戶民眾消費可使用手機條碼儲存雲端發票或運用已歸戶至手機條碼的各式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於開獎當月25日前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 (網址: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完成領獎帳戶設定系統除了自動對獎外獎金還會自動匯入指定好的金融帳戶是個一勞永逸的好選擇

  4. www.etax.nat.gov.tw › etw-main › ETW183W2_11207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4.中三獎 (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五獎 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印花稅款,但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免繳納印花稅。. 6.中獎之統一發票如同 ...

  5. (2907) 更新日期:106-03-22. 中獎人如果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每聯 (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稅額;每聯獎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除應由扣繳義務人按給付全額扣取20%稅款外,仍須將中獎奬金收入減除中獎獎聯購入成本費用後之所得額,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其未中獎獎聯之購入成本費用部分,如非屬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所必需,依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不得列為費用。 (財政部89.9.4台財稅第0890455700號函) 更多相關資訊. 使用統一發票的乙類經銷商應如何申報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2906) 107-07-16. 公益彩券經銷商如何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2905) 107-07-16.

  6.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國稅)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另開連結視窗)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 (連結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7. www.etax.nat.gov.tw › etw-main › ETW183W3_11011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序號. 發票號碼. 開立發票營業人. 營業地址. 交易項目. 1. **31150905.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第六八七分公司 店招:7-11.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1-1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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