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5月10日 ·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0日電勞基法明禁懷孕女性深夜工作但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今天公布最新調查27.3%懷孕醫師仍須值大夜班呼籲修正醫療法勞動專章嚴格規範懷孕醫師不可夜間工作。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2018年曾進行醫界性別友善調查,事隔6年重啟調查,透過網路問卷調查282名醫師與醫學院學生,今天公布階段性調查結果,發現遭性騷擾經驗醫師,女性67.5%多於男性22.7%,女性比男性更易遭受性騷擾,女性申訴比率3.2%,男性無人申訴。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代表黃茵婕在記者會說明,性別天花板在醫院特別明顯,59.5%女醫師應聘曾被詢問結婚與生產意願,15%曾被明暗示不得懷孕,自覺因性別影響僱用或升遷的比率也以女性較高,甚至有27.3%女醫師即使懷孕仍須值晚間10時至清晨6時的大夜班。

  2. 2021年9月3日 · 為了釐清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失效之後是否影響禁止孕婦夜間工作等相關規定勞動部今天邀集男女各4名共8名勞工及勞動法學者開會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會後轉述多數學者認為雖然49條第1項失其效力但禁止孕婦夜間工作效力仍在黃維琛表示學者在會中針對各面向討論認為從母性保護觀點來看不管是現行職安法規或者是兩公約以及其他國家情況來看都有妊娠哺乳期間不得夜間工作這項保護加上同條第3項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效力也在因此認為釋憲結果不影響妊娠或哺乳期間女工不得夜間工作規定。 黃維琛說,多數學者專家的見解與勞動部日前看法一致,後續將先通函給地方政府說明,並啟動修法讓法意更完善。

  3. 2021年9月13日 · 勞基法第49條第3項規定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此外第49條第5項有關禁止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於夜間工作之規定」,基於大法官解釋並未否認保護母性且母性保護為國際重視普世價值也是憲法第156條所明定因此仍有其效。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已於3日舉辦專家學者會議討論,由於第3項涉及刑責,因此會以個案認定,主要視勞工是否有健康或正當理由、且具正當理由後雇主仍強迫執勤,才會符合要件。 至於孕婦的部分,黃維琛說,多數學者專家的見解一致,也引用憲法關於母性保護,因此具有共識。

  4. 2024年5月9日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天舉行全新孕媽咪健康手冊及孕媽咪衛教手冊試閱電子檔記者會新竹市立馬偕兒童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黃閔照介紹新版手冊特色同時為孕媽媽們打破常見孕期4大迷思,「希望媽媽們在懷孕過程不要被限縮生活依然享受人生」。 第1個常見迷思是懷孕3個月內不能說」,但不少孕婦可能在職場上須搬重物或周圍有人抽菸陷入能否提早告知的左右為難窘境。 黃閔照說,懷孕初期胎兒的確較不穩定,但說與不說並不影響流產機率,甚至鼓勵初期就要告訴身邊的人,早點獲得消息,更能獲得支持與協助。

  5. 3 天前 · 官員舉例若家事移工懷孕主張要申請育嬰留停雇主依法不能拒絕只是雇主的照顧需求也必須被兼顧因此移工孕期期間雇主是否可增聘人力仍待討論另外官員提到目前也正在規劃是否提供移工生育上的經濟協助像是產業類移工有加入勞保可以領取勞保生育給付但沒有加入勞保的家事移工就無法領生育給付但這部分涉及合理性因此還在規劃思考中。 (編輯:李亨山)11305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保障懷孕移工權益,勞動部擬訂定移工懷孕指引並邀請相關單位討論,其中在移工孕期期間雇主是否可增聘人力仍待討論,另針對無勞保的移工懷孕是否發津貼也正思考中。

  6. 2021年6月23日 · 孕婦接種武漢肺炎疫苗雖然能降低染疫重症風險但並不是所有孕婦都非打不可洪泰和說如果孕婦同住家人的工作環境會接觸到染疫個案或不特定的人可能就有染疫風險可考慮接種孕婦打武漢肺炎疫苗防重症 不會增加流產風險. 懷孕期間什麼時候接種疫苗比較恰當?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產科主任區慶建說,懷孕期間任何階段,甚至是產後哺乳的媽咪都可以接種COVID-19疫苗。 不過,多名醫師都傾向建議孕婦懷孕滿13週、到了第二孕期再接種疫苗,洪泰和解釋,主要是懷孕前3個月胎兒還不太穩定,原本就容易發生萎縮性胚囊、自發性流產、胎死腹中等問題,可避免打疫苗後造成不良聯想。

  7. 2021年9月8日 · 食藥署科長廖家鼎今天接受媒體電訪表示國外研究顯示以蘆薈為原料製成的食品若蘆薈葉的綠色外皮未去除乾淨吃下肚可能刺激女性子宮收縮嚴重可能導致孕婦流產廖家鼎說今天再度公告修正草案規範使用蘆薈當作原料的食品除了蘆薈素含量不可以超過10ppm外還必須標示孕婦忌食警語字樣。 廖家鼎表示,部分訴求排便順暢的膠囊錠劑食品是以蘆薈為原料製作,萃取過程中消費者難得知是否完全去除蘆薈的外皮,故必須加註「孕婦忌食」警語。 另市售包裝飲料、優格若添加蘆薈丁,未來也須加註警語。 但廖家鼎提到,若業者附上經檢驗機構檢驗資料,證明販售的含蘆薈食品,當中蘆薈素含量低於1ppm,顯示含量極低,就可免標註警語。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