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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營利事業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者,其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應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不足時,再以其他費用列支。7.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應就其職工福利委員會之帳冊,調查其收支情形,以資核對。

  2. 1120 什麼是進修訓練費?. 有金額限制嗎?. (一)所得人參加符合規定的機構開設職務上、工作上或依法令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所支付的訓練費用含報名費、差旅費及支付與課程直接相關的教材費、實習材料費、場地費及訓練器材設備費等必要 ...

  3. 公示資料查詢. 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非營利事業公示資料查詢. 統一發票開立行號查詢. 是否使用統一發票行號查詢.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資料查詢. 稅籍登記行業代號-稅務行業標準分類查詢 (連結至財政部官方網站)

  4.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 法規查詢. 申請書表下載. 消費者線上申請. 消費者線上申請教學. 簡化身分認證登入教學 (另開視窗連結到youtube) (免使用憑證及讀卡機登入之線上申請方式) 消費者進度查詢. 作業流程圖.

  5. 下列各項其他費用或損失,可以核實認定:1.公會會費。2.因業務關係支付員工喪葬費、撫卹費或賠償金,取得確實證明文據者。3.因業務需要免費發給員工之工作服。4.違約金及被沒收之保證金經取得證明文據者。5.竊盜損失無法追回,經提出損失清單及警察機關之證明文件者,其未受有保險賠償 ...

  6. 營利事業為培育受雇員工、辦理或指派參加與公司業務相關之訓練活動所支付之費用,依下列規定核實認定:1.師資之鐘點費及旅費。2.受訓員工之旅費及繳交訓練單位之費用。3.教材費、實習材料費、文具用品費、醫療費、保險費、教學觀摩費、書籍雜誌費、訓練期間伙食費、場地費及耐用年數不及 ...

  7. 一、課稅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  二、何時申報?向何單位申報?(一)除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財產贈與外,贈與人在1 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 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二)贈與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者,向戶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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