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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人對於孫安佐一案非常的關心,也大致判斷檢、辯雙方正在進行認罪協商,而檢察官在此過程居於關鍵主導的角色。 筆者對認罪協商制度的由來和運作提供了一些分析並且經由賓州德拉瓦郡法院的網站以及郡檢察官柯普蘭 (Katayoun Copeland) 的臉書,得以瞭解此檢察官的背景、經歷及其於司法工作上的理念,所得資訊分享如下: 相較於大陸法系,認罪協商和陪審制是英美法系所特有的刑事訴訟制度,由於陪審制的審理過於複雜和高成本性,因而促成了認罪協商制度的產生。 認罪協商制度在美國立國之初就存在其刑事司法制度中,卻於開國兩百多年後才真正盛行。
東森新聞最先獨家披露孫安佐的律師,將在預審庭上放棄公聽會,進行認罪協商,而孫鵬狄鶯也將在神隱多時後,在預審庭上首度露面。 孫安佐涉嫌對學校恐怖威脅案即將在台北時間4月25號晚上8時30分舉行預審庭,根據東森新聞的第一手得到的消息,孫家的律師 ...
孫鵬和狄鶯的獨子孫安佐因在美揚言掃射校園涉恐攻,孫安佐28日在認罪庭全認罪,在美執業律師邱彰看完孫安佐案起訴書及協商協議後直言:「我看到孫安佐案子的所有文件了,事實上,孫安佐的律師完全沒有替他辯護,像他律師那種程度,狄鶯夫婦根本不用請律師。 這下子好了,孫安佐有可能被判很多年。 邱彰在臉書表示,她找出起訴書和孫的認罪協商協議(都是公眾文件)看完之後,驚嚇過度,這才知道孫的律師只有認罪,沒有協商,「自稱王牌律師,其實什麼事都沒做,亂誆台灣媒體,損害孫安佐的權利甚鉅」。 邱彰進一步提到:「本案聯邦檢察官求取重刑,毫不考慮對孫安佐有利的事證。 孫安佐認罪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狄鶯夫婦欠缺法律常識,沒找專家商量,每天求神拜佛,自以為是,實不足取。 無知的父母,無良的律師,敵意的檢察官,誰來幫孫安佐呢?
星二代孫安佐在美國涉嫌恐攻,遭到逮捕。被孫安佐視為偶像的李昌鈺曾說過,孫安佐被搜出擁1608發子彈,整體案情發展對他相當不利,想要順利脫身,李昌鈺建議「認罪協商」看來是最好的選擇,還要強調「3個關鍵詞」,應該可以免去牢獄之災。
藝人孫鵬和狄鶯的18歲獨生子孫安佐,今年3月在美國被控威脅及非法持有彈藥,經認罪協商後,賓州東區聯邦法院預定在美東時間19日上午宣判。 孫安佐赴美留學期間購買大量槍枝子彈,甚至曾向同學「開玩笑」,說自己將在校園開槍,加上非法持有彈藥,罪名 ...
孫鵬、狄鶯的18歲獨子孫安佐涉美國校園恐攻案,孫安佐遭到美國警方逮捕之後,警方隨即在孫安佐住處搜出一把9mm手槍和超過1600發子彈後,整體情勢對他相當不利,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按照目前情況,認罪協商是最好的方法。
賓州法院11日公告的最新案卷中,孫安佐罪名除了恐嚇威脅外,再多一項「持有犯罪工具」。 原預計在台灣時間25日晚間8點30分召開預審庭,不過根據美國刑法,被告可以選擇不經過這個程序,因此如果孫安佐的律師在衡量輕重下跳過預審的話,外界似乎也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