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僱用安定措施. 發布單位. 就業促進科. 檢核日期. 113-04-15. 一、目的.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對國內就業市場造成之衝擊由政府提供部分薪資差額補貼予減班休息勞工以協助穩定就業。 二、適用對象. (一)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並符合下列各款情形: 1.本計畫實施期間 (109年1月15日起至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 止),始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 2.計畫實施期間,勞雇雙方協商減班休息實施期間為30日以上,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之勞工。 3.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或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之部分工時勞工。 (二)逾65歲或屬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2項第2款不得參加就業保險人員,經其雇主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並符合上開各款規定者,亦適用之。

  2. 勞動部僱用安定措施自113年1月1日起正式啟動實施期間自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符合資格之民眾可採自行提出申請」、「由雇主代為申請」、「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請等方式辦理如果於113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減班休息之事業單位截至1月30日正好滿30日1月31日起即可提出申請勞動部高屏澎東分署為主動協助勞工朋友早在僱用安定措施公告正式啟動前針對高分署轄區所有已通報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主動出擊電話關懷積極提供僱用安定措施相關資料及說明對於不便前往就業中心提出申請的民眾或勞工提出申請人數較多之事業單位高分署更提供專人協助填表及收件服務

  3. 高屏澎東分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 秘書室. 112-06-21. 112-06-30. 82. 職業訓練相關書表. 自辦『職前』訓練甄試疑義等相關表單. 自辦訓練及學員輔導科. 103-02-21.

  4. 為避免雇主因經濟不景氣致虧損或業務緊縮而裁減員工造成失業勞動部辦理僱用安定措施由政府提供勞工減班休息期間薪資補貼之方式以達持續僱用減少失業之目的穩定勞雇關係。 二、適用對象. (一)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並符合下列各款情形: 於公告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內,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 與雇主協議減班休息起迄期間達30日以上,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之勞工。 屬全時勞工或勞雇雙方已約定固定工作日 (時)數或時間之部分工時勞工。 實施減班休息前,以現職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達3個月以上;或辦理僱用安定措施前,已受僱現職雇主,且領取薪資補貼前已受僱1個月以上者。 未具請領薪資補貼之事業單位代表人、負責人 (含委任經理人)、合夥人、董事、監察人身分者。

  5. 1253. 受理114年度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計畫申請案. 公告事項:. 依據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民間團體計畫作業手冊如相關檔案1)。. 申請對象:凡於中華民國境內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皆可申請。. 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職業團體。. 依民法設立之財團法人 ...

  6. 同時壯世代勞工只要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規定媒合成功且穩定就業滿90日與180日即可申請壯世代就業獎勵補助總計最高1人可申請6萬元勞動部期待藉由新制補助就業協助與企業友善作為三管齊下讓壯世代民眾加速重返職場創造勞雇雙贏

  7. 2023年12月8日 ·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人員進用表單 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102-07-29 113-02-15 4812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成果報告 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102-07-29 112-01-03 3629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經費核銷 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102-07-29 113-01-08 5549 培力就業計畫 經費核銷 青年職涯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