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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民旅遊卡,簡稱國旅卡,首創於2003年,為臺灣獨特且涉及層面廣泛複雜的信用卡種類、發行制度、政府 公務員休假措施、公務員薪給發放及政府補助財政制度。 其法源依據為中華民國 行政院訂定發布的《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以公務人員14天的不休假加班費來補助觀光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簡稱 旅行證 ,是代替 護照 使用的 旅行證件 ,用於發給不便或不必持用護照的 中國公民 ,取代自1951年起頒發、1990年4月停止使用的 歸國證明書 [1] 。 旅行證有一年一次有效和兩年多次有效兩種版本 [2] ,一般為兩年多次出入境有效 [3] 。 發照對象 [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短期出國的公民在國外發生護照遺失、被盜或者損毀不能使用等情形,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是代替護照使用的國際旅行證件,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及其他外交部授權的駐外機關頒發給以下人員 [4] : 臨時出國護照遺失、被盜搶、損毀、過期,而急於回國的中國公民;

  3. 臺灣個人遊 計劃,臺灣稱「陸客自由行」,是一個容許 大陸地區 人民持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及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以個人旅遊的方式前往 中華民國 臺灣地區 旅遊的計劃,此計畫經過雙方政府核准後實施,自2011年6月28日推行。 一般而言,只要在計劃範圍內的城市,便可經簡單的簽注手續前往臺灣地區旅遊,期間最多可逗留15天。 截止2019年7月31日,中國大陸共47個城市的居民,可以「個人遊」(自由行)身份到臺灣地區旅遊;自2019年8月1日起,中國大陸暫停47個城市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試點,而引發業界的省思台灣旅遊經營轉型對策 [7]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 簽發的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俗稱「大通證」)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卡式版背面的台灣個人遊簽註.

  4. 中華民國簽證政策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目次. 移至側邊欄. 隱藏. 序言. 中華民國簽證政策圖. 免簽證待遇. 切換 免簽證待遇 子章節. 條件. 適用國家. 14天. 30天. 90天. 外交及公務護照免簽證. 30天. 90天. 亞太經合會(APEC)商務旅行卡. 限制. 落地簽證. 切換 落地簽證 子章節. 互惠國相互提供落簽待遇. 免簽證國家國民. 電子簽證. 入出境章戳. 臺灣就業金卡. 簽證便利化. 切換 簽證便利化 子章節. 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有條件式免簽) 適用國家. 打工度假簽證. 切換 打工度假簽證 子章節. 協定國家列表. 入出境許可證. 切換 入出境許可證 子章節. 大陸地區人民. 在中國大陸居住的大陸地區人民. 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

  5. 2024年4月1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政策 要求世界上大部分國家或地區的公民需要辦理簽證、簽注或中國簽發的旅行證件方可進入 中國內地 (即不包括 香港特別行政區 與 澳門特別行政區 ,受 國家移民管理局 管轄的司法管轄區),但部分國家的公民在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則可以免簽證入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簽證政策發生過多次變化,在媒體和官方聲明中可以查閱到相關變更情況。 [1] [2] 簽證類型 [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分為普通簽證、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和公務簽證。 1989年加蓋於 美國護照 上的單次有效中國口岸簽證. 1998年 羅湖口岸 中國邊檢 簽發的單次中國口岸簽證. 2009年 中國駐伯斯總領事館 簽發的單次入境旅遊簽證,部分簽發機關(如 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 )仍在簽發此版本簽證 [3]

  6. 旅遊許可電子系統 (英語: 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簡稱: ESTA )為一個根據 美國法律 的要求,由美國 國土安全部 (DHS)所建置實施的自動化系統,用來確定旅客有無資格根據 免簽證計劃 (VWP)以空路或海路方式前往 美國 。 當適用該免簽證計劃之旅客,在前往美國(包含過境美國領土)之前,必須先上網到ESTA網站申請,若取得許可,則無需再申請簽證。 入境美國時,也不需如以往要填寫「 I-94W 」表單。 本系統為增強免簽證計畫的安全性的一環。 ESTA原本稱為ETA,但 西班牙政府 向美國政府反應簡稱「ETA」易與西班牙 巴斯克地區 的分離主義團體 埃塔 混淆,因此改簡稱為ESTA。 簡介 [ 編輯]

  7. 出入境通行證的持有者可以是從事邊境貿易的含替代種植發展替代產業項目的)、從事邊境旅遊服務的以及參加經 國務院 或者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的邊境旅遊線路邊境旅遊的 中國公民 (包括擁有 中國戶籍 的大陸地區居民以及持有有效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的台灣地區居民);也可以是因證件失效、遺失或者損毀等情形無法出入境的內地居民和港澳居民,也可以是出生在國外的,自動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 中國戶籍 即因 國籍衝突 不便持用普通護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雖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同屬旅行證件,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並不在中國境內的23種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之列,不能用於乘坐民航飛機等所需的身份證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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