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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頁. 外僑稅務服務. 外僑與綜合所得稅. 十八、投資抵減稅額. 更新日期:113-04-22. 個人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33 條規定,原始認股或應募該條例所獎勵民間機構因創立或擴充而發行的記名股票,持有時間達2年以上者,得以其取得該股票價款20%限度內,抵減自當年度起5年內應納綜合所得稅額,每一年度抵減總額,不得超過該年度應納綜合所得稅額50%,但最後年度不在此限。 更多相關資訊. 十六、「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扣繳率規定. 113-04-24. 十七、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113-04-22. 十五、累進稅率速算公式(單位:新臺幣元) 113-04-22. 九、同一課稅年度中居留未滿183天,經扣繳或申報已繳納稅款,其後又繼續居留至滿183天者辦理申報之方式.

  2.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3. 如何計算?. (7202) 更新日期:108-04-11. 目前課徵期貨交易稅的上市期貨計有股價類期貨契約利率類期貨契約選擇權契約或期貨選擇權契約匯率類期貨契約等。. 期貨交易稅是買賣雙方交易人於契約到期前或到期時以現金結算差價者各按結算之市場價格 ...

  4.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陸、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非營業收入及支出(共計20題) 營利事業出售股票及期貨交易之所得,是否要課徵所得稅? (2301) 更新日期:106-03-20. 營利事業出售上市及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其證券交易所得自79年1月1日起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至於買賣期貨部分,其依期貨交易稅條例課徵期貨交易稅之期貨交易所得,暫行停止課徵所得稅,其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至於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經營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其交易損益,應於交易完成結算後,併入交易完成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1及第4條之2規定。

  5.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小常識. 買賣股票. 更新日期:112-07-31. 小周利用手上的一點私房錢,玩起了股票,看到交易清單,發現每次賣出的股票,繳了不少稅捐,經請教專家,才知道下列有關買賣股票的稅務常識: 凡是買賣公司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其他有價證券,都要課徵證券交易稅。 一般出賣股票的證券交易稅稅率是3‰,惟自中華民國106年4月28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現股當日沖銷交易,即於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其出賣股票的證券交易稅稅率是1.5‰。 由代徵人在每次買賣交割之當日,按規定稅率代徵。

  6.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1717 那些有價證券之交易所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更新日期:110-10-08. 1.自110年1月1日起,個人出售未上市櫃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之交易所得應計入。 但其發行或私募公司,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交易時該公司設立未滿5年者,免予計入。 2.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交易所得應計入。 3.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與公開募集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均無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4.第1點但書規定之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係指: (1)自設立登記日起算未滿5年,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股份有限公司: ①其技術、創意或商業模式具創新性及發展性。

  7. 股份有限公司以未分配盈餘增資擴充,依照已廢止88年12月31日修正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6條、第17條後段及廢止前獎勵投資條例第13條規定的新發行記名股票,個人在取得該股票以後轉讓,如果轉讓價格高於股票面值,則股票面值的部分,要按照股利所得申報納稅,超過股票面值的部分,是屬於證券交易所得,於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期間,可免徵所得稅;如果是未上市、未上櫃或未興櫃的股票,自110年1月1日起,應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 如果轉讓價格低於股票面值,應以實際轉讓價格作為轉讓年度的股利所得,申報所得稅。 例如:出售股票100股,股票每股面額10元,轉讓價格12元,那麼應申報的股利所得就是1,000元,如果轉讓價格是每股9元,那麼股利所得就申報900元。 (財政部68年1月19日台財稅第3037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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