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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國稅)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另開連結視窗)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 凡是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應該採用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基礎來處理帳務;不是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如獨資或合夥的事業,可以因為原有的習慣,或者因為營業範圍狹小,向稽徵機關申報採用現金收付制的會計基礎來處理帳務。 另外,不是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所採用的會計制度,雖經確定,仍然可以變更,但是必須在各會計年度開始3個月前,向稽徵機關申報。 上面所說的「權責發生制」,是指營利事業的收益在確定應該收取時,費用在確定應支付時,就應入帳;而在年度決算時,所有的收益及費用,並按照其應歸屬年度作調整分錄。 「現金收付制」,則是指營利事業的收益在收入現金時,費用在付出現金時,始行入帳的制度。 (所得稅法第22條) (商業會計法第10條) 更多相關資訊. 營利事業銷貨未給予他人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稽徵機關如何處理?

  3. 首頁. 外僑稅務服務. 外僑與綜合所得稅. 十三、投資新創事業公司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金額. 更新日期:113-04-22. 個人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規定以現金投資於成立未滿2年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的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對同一公司當年度投資金額達 100萬元,並取得該公司新發行股份,持有期間達2年者,得就投資金額50%限度內,自持有期間屆滿2年之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該個人適用本項規定每年得減除的金額,合計以300萬元為限(須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個人股東投資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證明書」)。 更多相關資訊. 十六、「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扣繳率規定. 113-04-24. 十七、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113-04-22. 十五、累進稅率速算公式(單位:新臺幣元)

  4.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壹、課稅範圍. 四、軍教人員薪資所得如何課稅? 1170 有關現役軍人薪資所得恢復課稅後,其所得徵免及其適用之 所得稅法規定為何? 更新日期:110-10-06. 國軍官兵支領各項給付徵免所得稅一覽表. (財政部102年9月23日台財稅字第10204649660號令) 更多相關資訊. 1171 有關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幼稚園教職員工及高中職以上學校軍 訓教官等支領各項給與,其所得徵免及其適用之所得稅法規定為何? 110-10-06. 1169 軍教人員薪資所得何時恢復課稅 ? 110-10-06.

  5. 最新消息. 113年使用牌照稅開徵了! 更新日期:113-04-01.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113年全(上)期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截止,為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繳款截止日開放至5月3日24時前(代收稅款處請於營業時間內),惟5月1日至5月3日繳納者,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6. 認識稅務. 節稅秘笈. 買賣贈與或繼承方式將財產移轉子女何者有利. 更新日期:113-03-28. 欲移轉財產予子女時,究竟於生前以「買賣」或「贈與」之方式移轉,或於死亡後再「繼承」,何者有利? 所須負擔之相關稅負有何不同? 將財產移轉予親屬,會涉及之相關稅目,除贈與稅外,有土地增值稅、房屋契稅、有價證券之證券交易稅及印花稅等;若發生繼承則涉有遺產稅 (詳如附表)。 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的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的行為;以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除非能夠提出已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不是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的以外,就要以贈與論。

  7. 扣繳義務人給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薪資所得,原則上以全月給付總額作基準辦理扣繳,由納稅義務人自行選定以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或按5%扣繳;但獎金、津貼、補助款等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及兼職所得,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按其給付額扣取5%,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繳;惟自100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13年度為88,501元),免予扣繳。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更多相關資訊. 1505 薪資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113-04-11. 1503 營利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112-04-20. 1516 扣繳義務人於給付大陸地區人民之所得,應如何辦理扣繳及申報? 11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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