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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媽媽寶寶. 發布於 2023年11月22日04:08. 已追蹤. 立法院昨日21三讀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案這次共計修正21條其中制訂防止被害人性影像遭散布之保護措施為保護令類型而網路服務提供者若知有家暴被害人的性影像應限制瀏覽或移除違者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另增訂童年遭受家庭暴力之成年被害人保護措施以及保障同性婚姻權益。 增列性影像的保護. 關於被害人性影像,增列的類型包括,禁止相對人未經被害人同意,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命相對人交付所持有之被害人性影像予被害人;必要時,並得命其刪除。 以及命相對人刪除或向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申請移除已上傳之被害人性影像。

  2. 根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網站保護令可以保護家暴被害人免於再被傷害它可以命令加害人離開住居所離開被害人的生活環境保護被害人的安全還有其他多項的保障保護令分為三種類別: 1、通常保護令. (1)申請人及程序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主管機關以書面 為之。 (2)核發程序:需經審理程序。 (3)效期:有效期限最長為2年,失效前得聲請法院撤銷、變更或延長之。 延長期間最高為2年。 2、暫時保護令. (1)申請人及程序: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以書面為之。 (2)核發程序:得不經審理程序。 (3)效期:自核發時起生效,於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 3、緊急保護令.

  3. 謝家防官表示保護令的目的是要提醒雙方在互動上要降低暴力並冷靜思考確保彼此的人身安全而實務上的保護令也的確具有保護人身安全的效力巫社工也認為保護令是有效的但她認為僅對於還保有理性害怕法律的施暴者有效」。

  4. 其他人也問了

  5.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3年11月21日02:20.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1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防止被害人性影像遭散布之保護措施為保護令類型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知有家暴被害人的性影像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違者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隨著數位科技發展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所造成的數位性暴力案件層出不窮成為新型態暴力及犯罪模式。 為有效遏止數位性暴力造成的傷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月2日初審通過行政院送請審議的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今天立法院會完成三讀程序。 此次修法,在於防杜性影像遭散布之相關保護措施。 三讀條文明定,為強化被害人性影像的保護措施,增列防止被害人性影像遭散布的相關保護措施為保護令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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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Newtalk新聞. 立法院今21日三讀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幾項修法重點其中針對網路時代出現恐怖情人數位性暴力的部分禁止散布家暴被害人性影像納入保護令範圍同性配偶與其四親等以內親屬也納入家暴法適用範圍此外後準用家暴法刑事程序相關規定警察人員若發現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之現行犯時應逕行逮捕。 此次修法明定,增列防止被害人性影像遭散布的相關保護措施為保護令類型,禁止相對人未經被害人同意,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得命相對人交付所持有之被害人性影像予被害人,必要時得命其刪除。 另外,得命相對人刪除或向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申請移除已上傳之被害人性影像。

  8. 第一性私密影像遭家族成員或未同居伴侶散布恐嚇威脅的被害人將可以直接透過民事保護令的申請要求對方交付刪除或下架已上傳之性影像她呼籲衛生福利部儘速訂定相關指引讓家暴防治中心協助被害人向法院申請性影像相關保護令時可以幫助被害人即時取得裁定確保被害人隱私。 第二,落實婚姻平權。 新法實施後,將擴大對於同婚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護。 吳玉琴指出,第三為強化社會安全網。 未來主管機關接獲相關家暴通報後,需評估被害人的需求,進而提供適當的處置,以確保保護不漏接。 第四,提升被害人隱私保護。 新法實施之後,如果有足夠的資訊得以確認被害人在未成年遭受家暴或性侵害,被害人得以向戶籍機關申請禁止加害人查閱索取被害人戶籍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