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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 · 【寒舍媳婦追遺產1】寒舍大少奶奶好厲害 祭法律絕招恐怕只贏不輸. 林俊宏. 2021年6月29日 · 3 分鐘 (閱讀時間) 台北地院(圖)考量黃閔暄無法及時查明蔡伯府生前財產及債務來源,上月底准予展延陳報遺產清冊3個月。 寒舍集團創辦人蔡辰洋長子、董事 蔡伯府 今年1月在台北喜來登酒店參加宴會後,突然身體不適,送醫後不治,享年48歲。 本刊...
2021年6月30日 · 寒舍集團創辦人蔡辰洋長子、董事蔡伯府今年1月在台北喜來登酒店參加宴會後,突然身體不適,送醫後不治,享年48歲。. 本刊 掌握,在疫情三級警戒之際,蔡伯府遺孀黃閔暄一甩婚外情陰霾,為確認丈夫究竟留下多少財產,上月底以配偶身分,向台北地院聲請 ...
寒舍集團接班人蔡伯府年初驟逝,曾鬧出緋聞的妻子黃閔暄,上月底向法院聲請展延遺產清冊獲准,除了粉碎外界質疑2人離婚的謠言,黃估計至少可繼承蔡伯府生前持有的2.1億元股票。 此外,由於《民法》修訂新條文,黃閔暄若查出丈夫在2年內將財產贈與給其他繼承人,也可追回並視為遺產之一,寒舍集團是否因此引發家族爭產風暴,備受矚目。 寒舍集團創辦人蔡辰洋長子、董事蔡伯府今年1月在台北喜來登酒店參加宴會後,突然身體不適,送醫後不治,享年48歲。 本刊掌握,在疫情三級警戒之際,蔡伯府遺孀黃閔暄一甩婚外情陰霾,為確認丈夫究竟留下多少財產,上月底以配偶身分,向台北地院聲請展延陳報遺產清冊3個月獲准,粉碎2人早已婚變的謠言。 二年內贈與 可追回重分.
2021年6月29日 · 當時該名超跑業務在京華城上廁所意外跌倒身亡,他的妻子整理遺物時,發現丈夫名下的BMW重機及賓士車,全都被過戶到黃閔暄名下,加上從丈夫手機看到他與黃出遊的合照及曖昧對話,懷疑二人關係不單純,憤而對黃提出妨害家庭、侵占及偽造文書等告訴,不過,雙方最後和解並簽下保密協定,超跑業務遺孀撤告,北檢2017年底對黃不起訴。...
2021年6月30日 · 首頁. 財經. 複製連結. 寒舍媳婦追遺產! 飯店小職員變董娘 老公跟緋聞對象都猝死. 2021-06-30. 09:11. 00:00. 分享. 蔡伯府原被視為蔡辰洋的接班人,與自家飯店員工黃閔暄談戀愛結婚,宛如韓劇《情定大飯店》翻版,一時傳為佳話,但從2016年起,黃閔暄與銷售保時捷超跑的李姓業務員傳出緋聞,成為媒體焦點,蔡伯府與黃閔暄婚變的傳聞即不斷。 賀! 高躍力獲2024世界品質獎🏆金獎 成長必備好吃又安心.
2021年6月30日 · 寒舍「大少奶奶」用一招不敗法律絕招 追拿至少2.1億遺產. 台北地院考量黃閔暄無法及時查明蔡伯府生前財產及債務來源,上月底准予展延陳報遺產清冊3個月。 (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寒舍集團創辦人蔡辰洋長子、董事蔡伯府今年1月在台北喜來登酒店參加宴會後,突然身體不適,送醫後不治,享年48歲。 本刊...
2021年6月29日 · 寒舍集團接班人 蔡伯府 年初驟逝,曾鬧出緋聞的妻子 黃閔暄 ,上月底向法院聲請展延遺產清冊獲准,除了粉碎外界質疑2人離婚的謠言,黃估計至少可繼承蔡伯府生前持有的2.1億元股票。 此外,由於《民法》修訂新條文,黃閔暄若查出丈夫在2年內將財產贈與給其他繼承人,也可追回並視為遺產之一,寒舍集團是否因此引發家族爭產風暴,備受矚目。...
寒舍餐旅前董事長蔡伯府12年前迎娶自家飯店員工黃閔暄,一度傳為佳話,媒體還以「麻雀變鳳凰」形容黃女境遇,不料黃女卻被控偷情保時捷李姓男業務,還涉嫌在李男過世後,將其名下的賓士轎車、重機過戶給自己,被死者妻子控告妨害家庭、侵占及偽造文書等罪;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雙方達成和解並簽下保密條款,李妻同意撤告,檢方今將黃女不起訴。 據週刊報導指出,黃閔暄從日本東京觀光學校學成歸國後,原為喜來登飯店業務員,薪水僅2萬出頭,後來在員工聚餐中,結識時任喜來登飯店執行長蔡伯府,2人交往2年後結婚,情節宛如韓劇《情定大飯店》。
寒舍長媳黃閔暄查夫遺產 法院裁准. 蔡伯府(左)身後留下逾3億元財產,其妻黃閔 暄(右)聲請陳報蔡伯府遺產清冊。 圖為兩人昔 日出席積家慈善晚宴畫面。 (資料照) (台北報導)寒舍集團創辦人蔡辰洋長子、寒舍董事蔡伯府,今年1月22日疑因急性心肌梗塞過世,享年48歲。 蔡伯府身後留下逾3億元財產,其妻黃閔暄已委託律師向台北地院聲請陳報蔡伯府遺產清冊,獲法院裁准。 裁定指出,黃閔暄主張自己是蔡伯府的配偶也是繼承人,蔡過世後,她為清理丈夫遺產,同時查明丈夫生前債務數額及來源,因此聲請陳報蔡伯府遺產清冊。 由於黃女未能依民法規定於3個月內完成陳報,因此4月間又透過律師遞狀,請求展延期限。
蔡伯府驟逝近半年,遺孀黃閔暄為了確保自身權益,向法院提請展延提出遺產清冊,一來可以確認丈夫生前債務範圍,二來也能追查有無贈與其他繼承人財產,但此舉是否可能引發寒舍集團爭產風暴? 引起外界關注。 為了保護繼承人的權益,除非拋棄繼承,否則繼承人必須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不用像過去概括繼承,必須終身承擔一切責任,由於我國民法繼承編從民國19年公布施行,繼承人常因不知被繼承人的遺產規模,尤其是債務部分,導致不少糾紛發生,修法聲浪不斷。 立法院12年前修法,改以限定繼承為原則,過去傳統的父債子還觀念,法務部修正民法繼承編後已不適用。 原來的「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修正為「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簡單來說,就是繼承人繼承多少遺產,只要拿這些遺產償還債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