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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8月14日 · 從這個流程圖可以發現,第 4 個階段派遣公司向要派公司「推薦人才」和第 5 階段的「二次面試」,與派遣的原理有矛盾之處。 因為勞動派遣契約的本質是由派遣公司,就特定業務提供其所僱用之勞動派遣人力給要派公司,受其指揮監督,而且不得和要派公司約定由其僱用。

  2. 2014年8月13日 · Q11 :法律規定要勞資雙方另外面約定工作時間才有責任制的適用,那可以用「團體協約」取代這個書面約定嗎? 答:可以。 規範責任制的( 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以書面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原則上由個別勞工與 ...

  3. 2015年12月22日 · Dec 22 Tue 2015 16:50. 【勞動之友的權益爭取之路】J小姐的安胎假故事. 撰文:J小姐/法律意見:郭曉丰律師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義務諮詢團隊) 懷孕原本是讓人開心的事,但不料在我懷孕一個多月後,身體開始出現孕吐頻繁等不適的情況而需要請安胎假,但 ...

  4. 2014年5月28日 · 不過仍保有很嚴格的限制,必須符合下面三個條件才能使用派遣:. (1)要派公司之全部或大部分業務不得外包(雙重派遣)。. (2)必須職務上具有専門性始有使用派遣的正當性。. (3)派遣不得與要派公司之勞工有同一或類似的工作。. 違反者,除要派公司 ...

  5. 2015年7月15日 · 在此情形中,應認為培訓費用負擔(返還)的約款有顯失公平的情形而無效,以最低服務年限之法律控制的觀點而言,此條款即是欠缺「合理性」而無效,您可以以主張約款無效為由而要求返還所有已付之費用。. 就算雇主表示勞工於一年後即可取回此筆費用亦不可 ...

  6. 2015年6月15日 · 三、勞動權益重要 提示:上述情形,勞工不宜主動給付違約金! 最後應注意的是,若勞工認為所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條款不合法或是非自願離職,則不宜於離職時主動給付雇主違約金,否則勞工事後想再藉由法律途徑向雇主追討時,可能會被 ...

  7. 2012年3月21日 · 勞動事務管理入門班 報名中! *訓練目標:本會為桃園縣政府勞資爭議委外承辦團體,近三年來累積了上千件的勞資爭議處理實務經驗,深刻了解公司人資人員及受雇者缺乏正確的與人事制度設計相關的勞動法令實務知識及經驗,因此根據本會的實際經驗及人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