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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毒者早期的症狀有頭痛、疲倦、四肢及臉部感覺異常甚至麻痺、味覺及嗅覺喪失、健忘,接著出現震顫、運動協調失常、口吃、吞嚥困難、頭部及四肢不自主性抽搐動作、視野縮小、聽力受損、呻吟、叫喊或哭泣。

  2. 急性砷中毒的症狀包括嘔吐腹瀉腹痛吞嚥困難(),嚴重者會產生神經系統腦部肝臟和腎臟的病變,最後導致死亡。 慢性砷中毒較易發生於職業及環境曝露,與職業曝露相關的砷中毒,主要發生於(金)屬冶煉廠、化(学)工廠、玻璃工廠、電子工廠和医藥工廠等,由於長時間吸入含砷的粉塵而中毒;與環境相關的砷中毒,則是發生於一般民眾,例如住家在上述的工廠附近,長時間曝露於含砷粉塵的環境所導致。 此外,如果一般民眾長期飲用含高量砷的地下(水),也很容易產生慢性. 圖1長期曝露於砷的病人所顯示出的皮膚病變:色素過度堆積, 色素過少,皮膚角質化,皮膚癌。(取(自)Ng, J.C., J. Wang and A. Shraim. 2003.

  3.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師生有死亡或死亡之虞,或二人以上重傷中毒失蹤受到人身侵害等,且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立即協處之事件。 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情況緊迫,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各級學校自行宣布停課者。 逾越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處理能力及範圍,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 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 當校內發生下列「法定通報」事件時,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甲級、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七十二小時;法有明定者,依各該法規定通報。 甲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確定事件。 乙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疑似事件,或非屬甲級之其他確定事件。 丙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之其他疑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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