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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貳、減免範圍. 一、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應如何填寫免稅額、扣除額? 1208 綜合所得稅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之規定如何? 更新日期:113-04-09. 納稅義務人5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度可以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12年度每人扣除120,000元。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1.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採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 2.選擇股利及盈餘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3.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之扣除金額 (112年度為670萬元)。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6) 更多相關資訊.

  2.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成年[民國95年(含該年)以後出生者],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已成年子女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話,申報時應檢附在校就學的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備 ...

  3.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的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子女教育學費 ( 須檢附繳費收據影本或證明文件),每人每年可扣除25,000元,不足25,000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已接受政府補助者,應以扣除該補助的餘額在上述規定限額內列報。 但就讀空大、空中專校及五專前3 年不適用本項扣除額。 惟公教人員領取的子女教育補助費,是屬於薪資所得,並不是「政府補助」,還是可以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須檢附影本),或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項規定的病人 (須檢附專科醫生的嚴重病人診斷證明書影本,不得以重大傷病卡代替),每人可減除207,000元。 五、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4.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5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120,000元。

  5.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付給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才可以列舉扣除,但是有保險給付的部分則不能扣除。另自中華民國101年7月6日起,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因身心失能無力 ...

  6.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未成年[民國95年(含該年)以後出生者],或者已成年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該扶養親屬免稅額。已成年的兄弟姊妹,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申報時應檢附在校就學證明或身心障礙 ...

  7. 公示資料查詢. 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非營利事業公示資料查詢. 統一發票開立行號查詢. 是否使用統一發票行號查詢.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資料查詢. 稅籍登記行業代號-稅務行業標準分類查詢 (連結至財政部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