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12大法官7位全同意 1人全不同意
...合憲,但嚴格限縮適用範圍,犯罪情節須達最嚴重情節,且程序上須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此項決定,在三位大法官因前案迴避,由十二位大法官審理,昨有七位全部同意,剛好過半低空過關,四位大法官部分不同意,僅詹森林一人採全部不同意的立場。此次釋憲由大法官黃昭元主筆,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蔡彩貞,因曾參與審理死囚王鴻偉、王柏英案,大法官尤伯祥曾任死囚邱和順的辯護人,三人皆依法須迴避,由其餘十二位大法官評議,須過半數的七票同意才能做出結論。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24年09月21日 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