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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平台並非環保報案平台,民眾若有發現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撥打屏東縣政府環保局24小時報案專線(08)7351928或0800-066666,並提供污染發生地點及時間,環保局會儘速派員前往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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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為改善空氣品質,提供休閒、生態、環境教育和資源永續利用,屏東縣環保局持續推廣設置「空氣品質淨化區」,推動至今已維護66處空品淨化區,合計綠化面積共85.5公頃,環保局仍每年持續輔導轄內社區與志工共同針對已設置淨化區的環境認養維護工作,並

  3.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搬遷公告: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原於屏東市自由路271號辦公地點因租約到期, 原屋主屏東醫院另有 其他用途。 因此,環保局訂於5月10日(星期一)起搬遷至屏東市北興街56號新地點辦公(國稅局正對面),請洽公民眾屆時至新辦公地點洽公,謝謝!

  4. 屏東縣政府因應空污立即啟動9大應變措施. 針對本縣近日因氣候影響,導致空氣品質不良,屏東縣政府環保局立即啟動應變機制如下:. 1.通報轄內64家砂石場啟動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 2.通報本縣35家大型固定污染源,要求工廠配合減量2%。. 3.針對20座大型 ...

  5. 屏東環保go. A ·. 屏東縣已妥善規劃廚餘處理之指定地點,並請民眾維持廚餘分類習慣,惜食減量、剩食打包不浪費. 屏東縣為配合因應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於8月27日宣布廚餘禁止用於養豬,並執行行政院針對未來一個月短期禁止廚餘養豬措施,以不改變原來廚餘的收集清運方式為原則,請本縣的機關、學校、餐廳、旅館等單位維持將廚餘交給原來委託的廚餘養豬場或廚餘清運業者,再由廚餘養豬場或廚餘清運業者運送至至本縣指定地點「枋寮區域性堆肥處理中心」(地址:枋寮鄉農場路130號)、各鄉鎮市清潔隊隊部等,可免費處理,以確保本縣之廚餘清運及處理不受影響。

  6. 屏東縣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11 條規定: 旗幟廣告之申請,應依下列規定向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申請許可。 聯絡電話: (08)7351911分機750: 一、個人或機關、團體、公司行號等為辦理非營利性活動或公益活動,得於一個月前檢附申請表、切結書、廣告物平面圖、內容及活動計畫,提出申請,經核准並繳費後依核准內容自行張掛或插設。 二、旗幟插設或懸繫掛期間以二星期為限,若有特殊需要者得延長之。 貳.廣告旗幟、布條申請設置其他相關規定: 第 13 條. 招牌廣告、樹立廣告、旗幟廣告、遊動廣告等廣告物應收取廣告物許可證規費;其中招牌廣告、樹立廣告每申請案件收取一千元,旗幟廣告、遊動廣告每申請案件收取五百元。 第 15 條. 廣告物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7.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在有限的人力及資源下,繼108年空氣品質維護、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整治、環評審查及監督、推動環境教育、氣候變遷及綠色消費、環境清潔等八項業務考核均得獎,於行政院環保署對全國環保機關109年度總考核再度蟬聯「特優」榮耀,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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