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3年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當初是因屏東通訊行女店員在下班返家途中被長期騷擾的男子以「假車禍真擄人」方式押走,後來慘遭殺害棄屍,震驚各界,朝野立委達成共識,跟騷法千呼萬喚始出來, 凡出現跟蹤、盯哨、網路騷擾等8類行為,且有持續或反覆,使當事人心生畏懼就可能觸法,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鏡週刊Mirror Media via Yahoo奇摩新聞
11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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