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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淑慧並提到,在強制口罩令場所,未依規定戴口罩,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調整為建議戴口罩後,民眾可視個人狀況評估是否戴口罩,不會未戴而遭罰。 曾淑慧說明,因應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戴口罩新常態,疾管署參考世衛、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 民眾須知內容包含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或流鼻水、咳嗽或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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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0年2月6日 · 其實只要謹記疾管署防疫醫師詹珮君提出的一不三要戴口罩原則掌握一不」:在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三要」:有生病去醫院看病時要戴口罩以保護其他人如果免疫力不好的慢性病患者要戴口罩出入人多擁擠的地方因為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小要戴口罩。 也就能達到維護個人健康衛生管理的效果喔! (我想你還喜歡: 我家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 5大請假QA一次解答 ) 分享: 6 43 複製. 標籤: 戴口罩 武漢肺炎 勞工局 雇主 強制要求 口罩之亂. 作者. Chloe. 【持續更新】疫情影響 企業可申請哪些紓困補助方案? 企業緊急應變大考驗! 你的防疫計劃讓客戶、股東安心嗎? 防疫期間員工請事假,薪水怎麼算?

  3. 2024年5月9日 · 一、民眾. (一)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 (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 (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 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 (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

  4. 2023年2月23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明訂除了8大指定場所一定要戴口罩外其他場所室內口罩解禁民眾可自主決定是否需要戴口罩不過搭大眾運輸賣場演場會要戴口罩嗎? 有哪些例外情形? 若違規會罰多少錢? 《優活健康網幫大家整理了各種情境的口罩放寬政策7大QA一次看懂Q1室內哪些場所仍強制戴口罩指揮中心表列明訂以下8大指定場所一定要戴口罩但有2例外情形: 8大指定場所. 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護理之家. 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及團體家屋. 榮譽國民之家:榮譽國民之家.

  5. 2022年7月19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19)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7月19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其中放寬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相關規定說明如下放寬戴口罩規定增加騎機車/腳踏車為例外情形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但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室內外從事運動。 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3.自行開車、騎機車/腳踏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6. 2022年11月28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8)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 (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 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7. 2021年5月21日 · 工地工人在工作中一定要戴口罩若中間休息用餐要脫口罩一定要保持社交距離不戴口罩的問題也引起不少衝突。 陳宗彥指出,現階段還是以勸導為主,不聽才罰,可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不過很多民眾不滿這樣的做法,認為「先勸導再開罰」無法遏止故意不戴的人。 台大醫院兒童感染科主任黃立民指出,執法有一定的程序,所以要先勸導,但他認為「勸導」不一定要由執法人員執行,「經過店家或民勸導戴口罩,通知警察到場就可以直接開罰,不用再由警察勸一次,」黃立民指出,這樣是用法規綁住執法人員,增加風險和工作負擔。 黃立民也強調,戴口罩是利己又利他的行為,不要心存僥倖或有私心。 而新北市、高雄市更是強硬表示會經盤查後會直接開罰。 (推薦閱讀: 失智者吵著出門、不戴口罩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