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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2年12月13日 · 勞基法有沒有規定要發年終獎金常見的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有幾種需不需要代扣所得稅是否要計入平均工資計算避免勞資糾紛先搞清楚這5件關於年終獎金的事

  3. 2023年11月30日 · 勞基法中規定雇主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而在勞基法有關獎金或紅利的規定是在第29條這項規定只說明企業如果年終結算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 」並未定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員工年終獎金的權利來源端看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內容。 年終獎金性質是受公司當年度盈餘獲利狀況,分配給員工,較屬勞基法第29條規定內容,應屬「獎勵」性質。 故勞基法並無規定企業必須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故沒有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並沒有違反勞基法。 Q2:年終獎金是經常性給與或恩惠性給與?

  4. 2023年4月21日 · 1. 屬於恩惠性給與:可以不發. 一般而言如果年終獎金是雇主為了犒賞慰勞員工一年來的工作辛勞而發放屬於勉勵嘉獎的性質且不具有確定性及經常性則屬於恩惠性給與 [4] 」,雇主對於發放與否發放金額原則上都有自主決定權實務上大多數公司所發放的年終獎金即屬於恩惠性給與。 2. 屬於工資:必須要發. 但若在個案中,年終獎金並非犒賞、獎勵的性質,而是勞工因為工作而獲得的經常性報酬,就會構成工資的一部分,雇主必須全額給付給勞工。 最常見的例子,像是雇主事前就已經與員工約定好,「每年保證年終2個月」、「保證年薪14個月」等等,此時雖然超出12個月月薪的部分,是以「獎金」的名目發放,名義上不是工資,但仍會被認為是工資的一部分,所以無論公司是否有賺錢,都必須發放給員工 [5] 。

  5. 雇主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勞基法有關獎金或紅利的規定是在第29條這項規定只說明企業如果年終結算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 」並未定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員工年終獎金的權利來源端看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內容年終獎金性質是受公司當年度盈餘獲利狀況分配給員工較屬勞基法第29條規定內容應屬獎勵性質。 聯絡科室:勞動基準科承辦人. 聯絡電話:1999「限臺北巿境內直撥,外縣巿請撥02-27208889」轉7015-7018、3325、3327、3349. 點閱數:0. 資料更新:112-09-07 16:52. 資料檢視:113-05-01 10:52.

  6. 2024年1月15日 · 勞動基準法雖有規定年終獎金的相關內容但實務上發放與否通常由公司的內部政策或勞動契約來決定只有在有盈餘時並滿足一定條件下公司才有發放的義務Q5年終獎金是否需計入平均工資A5視具體情況而定若年終獎金符合法定工資的標準則應計入平均工資然而這也取決於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契約內容和獎金的性質。 Q6:員工離職是否有權要求年終獎金? A6:若公司在勞動契約或內部政策中有關於年終獎金的約定,並且員工符合相應條件,則員工有權要求年終獎金。 若無約定,則視為公司的恩惠性給予,勞工較難要求。 綜合來看,年終獎金的發放與否受到雇主內部政策和契約約定的影響。 雖然《 勞動基準法 》規定了一定的原則,但具體情況還需根據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協商和契約來確定。

  7. 2023年12月26日 · 0. 規定年終獎金或紅利僅在職員工能領合法嗎? |法律小教室. 每年歲末年終的獎金發放季總有工作者產生疑惑公司說年終獎金要在職才能領這樣合法嗎當前許多公司在發放獎金和紅利的辦法中規定發放日仍在職才發給律師說明是否違反勞基法第29條規定端看法院對該法條的見解而定過往判例正反均有建議公司如年度經營確有盈餘應謹慎因應。 文/ 陳明政律師. 實務上,許多公司仍會在其獎金或紅利發放辦法中規定,紅利或年終獎金限於發放日仍在職之員工才發給,然而此種約定是否有效,實務上仍有許多爭議。 而按 勞基法第29條 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8. 2023年1月16日 · 勞基法當中對於年終獎金相關的規定只有在第29條裡有提到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