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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2月2日 · 勞基法規定公司年度結算若有盈餘應給予全年工作且無過失的員工獎金或紅利。 (攝影師: Tima Miroshnichenko ) ‍. 而如果勞資雙方在一開始就已經約定好保障年薪 N 個月」、或是保證年終 N 個月」,那麼年終就會被勞動主管機關視為工資的一部分因此無論公司當年度營運狀況都千萬不能不發或少發呀! 否則依照 勞基法第 22 條 及 79 條 ,將會被處以新台幣 2 萬 - 100 萬的罰鍰哦! 這邊有個小重點,如果勞資雙方有約定保障年薪或年終,那麼如果員工在發放年終前離職,這部分也要記得依照比例給予員工,因為這是「工資」,如果沒有發給員工也適用 勞基法第 22 條 及 79 條 ,不得不慎。 年終獎金計算方法有哪些?

    • 公司不發年終獎金違反《勞基法》嗎?《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 年終獎金要扣稅嗎?根據《所得稅法》第 14 條,年終獎金 屬於個人綜合所得,需要繳稅。根據 2022 年更新的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年終獎金超過 86,001 元需預扣 5% 稅款。
    • 離職可以領年終獎金嗎?如果在年終獎金發放前離職,則要注意勞資契約中公司的年終獎金屬於「恩惠性給予」還是「經常性給予」,如果是「經常性給予」,那就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公司必須提前發放給離職勞工。
    • 2024 年終獎金計算標準。年終獎金發放標準視公司而定。如果以「職等和績效」來發放,同一間公司的勞工拿到的年終獎金差距會非常大,但如果是「全公司相同」,共領同樣的年終獎金,則可以凝聚向心力,是許多企業正在努力的目標。
  2. 2024年1月15日 · 勞動基準法雖有規定年終獎金的相關內容但實務上發放與否通常由公司的內部政策或勞動契約來決定只有在有盈餘時並滿足一定條件下公司才有發放的義務Q5年終獎金是否需計入平均工資A5視具體情況而定若年終獎金符合法定工資的標準則應計入平均工資然而這也取決於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契約內容和獎金的性質。 Q6:員工離職是否有權要求年終獎金? A6:若公司在勞動契約或內部政策中有關於年終獎金的約定,並且員工符合相應條件,則員工有權要求年終獎金。 若無約定,則視為公司的恩惠性給予,勞工較難要求。 綜合來看,年終獎金的發放與否受到雇主內部政策和契約約定的影響。 雖然《 勞動基準法 》規定了一定的原則,但具體情況還需根據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協商和契約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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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2年12月13日 · 勞基法當中對於年終獎金相關的規定只有在第29條裡有提到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5. 2023年1月16日 · 1. 當月薪資總額超過投保金額超過部分需扣繳雇主補充保費. 不止發放年終獎金時要注意其實只要該月有發放任何獎金都適用! 依照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4條當公司在該月份支付的所有薪資總額每月投保薪資總額其中超過的部分就要按照補充保險費率2.11%計算扣繳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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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雇主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勞基法有關獎金或紅利的規定是在第29條這項規定只說明企業如果年終結算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 」並未定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員工年終獎金的權利來源端看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內容。 年終獎金性質是受公司當年度盈餘獲利狀況,分配給員工,較屬勞基法第29條規定內容,應屬「獎勵」性質。 聯絡科室:勞動基準科承辦人. 聯絡電話:1999「限臺北巿境內直撥,外縣巿請撥02-27208889」轉7015-7018、3325、3327、3349. 點閱數:0. 資料更新:112-09-07 16:52. 資料檢視:113-05-01 10:52.

  7. 2023年11月30日 · 勞基法中規定雇主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而在勞基法有關獎金或紅利的規定是在第29條這項規定只說明企業如果年終結算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 」並未定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員工年終獎金的權利來源端看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內容。 年終獎金性質是受公司當年度盈餘獲利狀況,分配給員工,較屬勞基法第29條規定內容,應屬「獎勵」性質。 故勞基法並無規定企業必須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故沒有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並沒有違反勞基法。 Q2:年終獎金是經常性給與或恩惠性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