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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合宜的教保服務內容,達成教育與照顧的目標,爰於民國101年10月5日發布「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並在歷經4年研修後,於105年12月1日修正發布為「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 」 (以下簡稱課程大綱),並自106年8月1日起生效。 課程大綱由「幼兒的發展」和「社會文化的期待」出發,區分為身體動作與健康、認知、語文、社會、情緒和美感六大領域,以建構社會文化中之「孩童圖像」,期能培養幼兒擁有覺知辨識、表達溝通、關懷合作、推理賞析、想像創造及自主管理等六大核心素養。 六大領域不僅在學習面向上彼此關聯,各領域的領域能力也是環環相扣、緊密相連,課程大綱的實施,須在跨領域間相互統整的基礎下同時進行,以支持幼兒藉由參與社會文化活動的過程中,獲得全面的發展與學習。
探索與覺察 美-1-1 體驗生活環境中愉悅的美感經驗 美-1-2 運用五官感受生活環境中各種形式的美 表現與創作 美-2-1 發揮想像並進行個人獨特的創作 美-2-2 運用各種形式的藝術媒介進行創作 回應與賞析 美-3-1 樂於接觸多元的藝術創作,回應個人的感受
因應機房電力設備維護作業,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系統將於. 111年1月25日(星期二)17時30分~1月26日(星期三)9時之間. 暫停服務。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關 閉.
1051201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敬請參閱附檔。::: 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本系統登載資料如與正式公文內容不同,以機關公發布或函頒者為準 ...
由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來設計課程與教材有其優點, 教學者因為熟悉孩子的生活經驗,能發展適合孩子的 課程,也能規劃統整課程。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 簡介 總綱 身體動作與健康 > 認知 > 語文 > 社會 > 情緒 > 美感 > 自己 人與人 人與環境 探索與覺察 社-1-1 認識自己 社-1-2 覺察自己與他人內 ...
教育部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的規定,為提供合宜的教保服務內容,達成教育與照顧的目標,特制定本課程大綱,以提升幼兒教育的品質;並於民國101 年10 月5 日發布「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在歷經4年研修後,修正發布為正式大綱。 茲將研編本課程大綱之主要背景說明如下: 臺灣的幼兒教育過去由2個平行的系統進行,而長久以來「幼托分離」而造成相關體制的紊亂,被視為是阻隔幼兒教育發展的一大障礙。 然就國際學前教育及照顧趨勢來看,提供連結跨部門服務,促進幼兒教育與照顧的服務乃是當前趨勢。 而隨著時代的變遷,學界實務界對幼兒教育的關切日深,行政院遂於民國. 86年的院會中提出:「為求國家總體資源運用的效益,請內政部和教育部審慎研究其統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