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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9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此次修法是繼民國98年全案大修後,修正幅度最大的一次,包括落實學生個人表意權、強化救濟制度、評鑑制度朝行政減量及指標簡化等,均順利入法。
中央社 via Yahoo奇摩新聞
6 天前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特教評鑑維持每四年辦理一次,合併校務、校長等評鑑共同辦理,落實評鑑方式...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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