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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4月1日 · 假設本件車禍是汽車駕駛應負全部的過失責任,那麼肇事駕駛在警方發給阿鴨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寫明「本人某某某(即汽車駕駛)承諾修復阿鴨的機車」,簽名並寫上日期就可以了嗎? 問題一 阿鴨需不需要簽名? 肇事駕駛只在阿鴨持有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寫下「承諾修復阿鴨的機車」,且只有自己的簽名,並沒有阿鴨的簽名,雖然這不是所謂的「和解書」(因為和解書一定要有雙方的簽名),但也可以看成是肇事駕駛單方面作成的「承諾書」或「切結書」。 因此,無論阿鴨有沒有簽名,都不影響肇事駕駛在法律上已承諾修車的義務。 問題二 什麼時候修? 到哪裡修? 多久可以修理好?

  2. 2023年5月29日 · shutterstock. 2023-05-29 21:44. +A -A. 加入收藏. 今天有個歷時將近3年的車禍案件,民事一審判決結果終於出來了。 車輛在路上發生擦撞,雙方傷勢都沒有很嚴重,車損也都有保險公司負責。 那怎麼會搞這麼久? 因為,對造一方以為車禍是中樂透,雖然都是輕傷,但他車禍之後直接4個月不去上班,然後跟我們請求一堆薪資損失,還有車禍隔年5月拿去修理的筆電也說是車禍中撞壞的,零零總總自己列了一堆數字說它總共損失200多萬。 今天附帶民事一審判決出來了,我們當事人只須賠2000多元,我跟當事人報告的時候他在電話那頭發出魔性的笑聲。 車禍損害賠償到底怎麼算呢? 1 醫療費用.

  3. 2020年1月8日 · shutterstock. 2020-01-08 11:21. +A -A. 加入收藏.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開車族群不論是返鄉或外出踏青得要面對塞車的問題,但在車陣中長時間塞車,精神上的消耗勢必會讓人一時恍神,一不小心就會造成「追撞」的車碰車風險。 然而,同向車的追撞事故也有分為另一種類型,就是「推撞」,由於有些人撞到前車、在做筆錄時,常常搞不清楚「追撞」和「推撞」的不同,就寫了「追撞」! 但在肇事責任上就差很多了! 以下小編就為大家分析可能的肇事比例問題。

  4. 2012年8月7日 · A:小客車駕駛撞傷人,可能觸犯的是刑法過失傷害罪,這項罪名屬於「告訴乃論」的情形,被害人必須在知悉犯罪之人6個月內主動提出告訴,警察或檢察官才能受理調查。 從這個案例來看,事故發生超過1年,已逾告訴的期間,再提起刑事告訴,警察或檢察官訴訟也不可以再為刑事調查效力,沒有實益。 恆昇法律事務所律師於知慶表示,雖然無法追究刑責,仍可以改提民事訴訟討公道,民法的侵權行為消滅時效規定為2年,在時間內提告,肇事者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有許多肇事者在事故發生當下,口頭表示願意賠償和解,但其實是藉故拖延時間免除刑責,讓受害人連告都告不成;更惡劣的是,有些肇事者擔心自己將面臨鉅額賠款,乾脆脫產,建議被害人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對方財產,再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以免兩頭落空。

  5. 2014年7月24日 · 罵人砸玻璃就算恐嚇?. 車禍小擦撞不用和解?. 迷思1 罵人砸玻璃就算恐嚇?. 砸玻璃、罵人,算不算是「恐嚇」?. 對此,律師林俊峰指出,構成恐嚇必須要達到「心生恐懼」的程度,由於對每個人心理影響程度不同,所以構成毀損、公然侮辱的機會 ...

  6. 2021年1月27日 · 車主在決定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時,最好是將傷害責任險與財損責任險進行搭配,並考量自身的需求及保額是否足夠,以因應發生保險事故時的需要。 舉例來說,你為自己心愛的自小客車向保險公司投保了1千萬的「第三人責任險」,因天雨視線不佳,撞到了過馬路的老人家,老先生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這時候你便可以透過保險公司的協助,若最終能與被害人家屬以600萬元達成和解的話,這600萬元的理賠金可能悉數由保險公司買單,而你一毛錢都不用付。 所以說如果沒有保險公司的協助,一般車禍當事人恐怕也很難負擔得起高額的賠償金,而這也是真實發生過的案例,可見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不僅有其必要性,而且保額最好愈高愈好。 當然保額愈高,相對保費也不便宜,加保前,車主自然要審慎評估、量力而為。

  7. 2014年7月14日 · 最常犯錯:簽合約時只急著把車開走—別鬧了 車壞了都是租車人的錯?. 車子出問題 車廠要告我毀損. Q:小明租車簽約、取車後,開沒多久就發現溫度指針接近高溫,水箱沒水還開始冒煙,小明趕緊停到路邊。. 事後車廠說修理費20萬元,並指是小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