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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通榮(1949年2月4日 — ),臺灣 基隆市人。 中國國民黨 籍政治人物。 曾任 基隆市議會 議員、議長(2001年-2007年)、 基隆市市長 (2007年-2014年)。
2015年11月5日 · (資料照,吳逸驊攝) 前基隆市長張通榮涉嫌關說,為酒駕的廖姓女子開脫,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宣告緩刑5年,還需上繳150萬台幣至國庫,另需勞動服務80小時。 根據高等法院檢察署認定,法官判決符合法令,張通榮也當庭悔過,因此決定不再上訴,張通榮緩刑確定。 對此,張通榮表示,不會再上訴,尊重司法判決。...
2015年11月5日 · 張通榮今年66歲,1973年當選基隆市長潭里長,是當時全國最年輕的里長;1986年轉換跑道改任議員,2001年開始任議長。 2007年因前市長許財利於任內逝世進行市長補選,張通榮代表國民黨參選並勝出,2年後順利連任。 不過張通榮市長任內爭議頗多,除酒駕關說案,施政滿意度也曾在全台吊車尾。 相關報導. 張通榮關說案 更一審仍判1年8個月....
2015年11月5日 · 基隆市前市長張通榮,3年前在市長任內被控關說酒駕,高院更一審日前判決張通榮徒刑1年8月、緩刑5年,條件是支付國庫150萬元、勞動服務80小時。 高檢署收到判決後,認為張通榮已當庭認錯並向員警道歉,且判決沒有違背法令,因此決定不再上訴,張通榮先前也已表明不上訴,全案近期可望緩刑確定。 101年9月14日晚間,基隆廖姓婦人因酒駕後違規停車,被警方取締,廖婦不配合酒測還毆打女警,被帶回警局,市議員沈義傳趕到關切,並打電話給張通榮,半小時後市長現身警局拍桌咆哮、喝令放人,迫使員警未施酒測即放人;市長帶頭「搓圓仔湯」將大事化無事,事發隔天消息還是曝光了,並有錄影帶為證,舉國撻伐。
张通荣 (1949年2月4日 — ), 台湾 基隆市 人。 中国国民党 籍政治人物。 曾任 基隆市议会 议员、议长(2001年-2007年)、 基隆市市长 (2007年-2014年)。 市长任内施政评价低落,民调多次县市长倒数第一,因而国民党在基隆打下的连续执政于2014年、2018年连续遭到 民主进步党 击败。 2014年因市长任内的关说酒驾判刑1年8个月,不得缓刑。 后因 最高法院 发回更审,2015年10月13日 台湾高等法院 更一审判决张通荣徒刑1年8月、缓刑5年确定。 生平简历 [ 编辑] 早年 [ 编辑]
2015年10月13日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基隆市長張通榮涉教唆縱放毆警婦人,基隆地院輕判1年8月、緩刑5年,支付公益金200萬元和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動服務,引發外界譁然,高等法院認定,張通榮犯行明確卻不認罪,還以「出發點是善意,維持良好警民關係」等說詞試圖脫罪,並無悔過之意,去年仍判1年8月,但撤銷緩刑,高等法院更一審今改依職務強制罪,判張1年8月、緩刑5年,支付150萬元給國庫並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動服務。 仍可上訴。 今更一審判決,較一、二審都輕,更一審指出,除變更張涉強制罪的法條外,還考量他已卸任市長、其他被告都獲緩刑,因此給予此刑度等處分。 張通榮今未出庭聆判,無法得知他對判決的看法。
基隆市長張通榮涉嫌為酒後毆打員警女子關說、咆哮、拍桌、縱放人犯,又任由市府秘書胡亮良擅自要求衛生局長到市長室遭質問及無理對待,局長憤而辭職,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2年9月5日通過監察委員楊美鈴、程仁宏、高鳳仙提案,要求法務部、警政署、基隆市政府檢討改進,並請基隆市政府就胡亮良違失言行議處相關人員。 調查報告指出本案缺失情形如下: 一、「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未能保護基層人員抗拒關說,尤其基隆市長張通榮以公然斥駡、拍桌及威脅調職方式,關說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安樂分駐所員警,致縱放人犯。 員警憚於壓力接受違法關說,故未依規定向所屬政風機構登錄關說事件,足見現行法令對內部舉發者保障不周,相關規定在實務上執行有困難,應妥適研處。